1、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工程已由国烟计[2001]488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配电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招标范围:联合工房二期图纸范围内所有供电电气10KV安装部分,其中包括设备安装,设备基础、电缆及其基础设施施工。
2.2 工程建设地点: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长沙卷烟厂。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8690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暂定有效工期100个(日历天),服从工程总进度安排。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本工程验收的质量等级达到国家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要求:
4.1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企业资质要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所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含四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安装项目业绩,有过10KV工厂配电工程类似的工程业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要求:相关专业叁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在五年以上,并且项目经理近两年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安装项目业绩,项目经理必须为企业在册员工。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说明:
6.1 报名时间:2007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2 日(不含公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6.2 报名地点: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03室。
6.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6.4报名时要求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接受报名时间内开具)。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行应清楚地注明“湖南中烟工业公司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配电安装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7年 3 月 9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以前送至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二评标室。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9、招标人定于2007年 3 月 9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质验证。申请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质原件和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所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含四级),近三年以有过10KV工厂配电工程业绩合同原件壹份。项目经理证及“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类)和企业在册项目经理近两年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安装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壹份(以上原件要求必须是有效的)。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招标人拒绝接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10、投标申请书预计于2007年3月14日前发出,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被电话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李勋肖琴张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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