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宁(挂)2012-14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招标公告12172019081001

津宁(挂)2012-14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招标公告12172019081001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81001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勘察[2019]0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津宁(挂)2012-14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宁审批备案[2019]1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宁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50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75000.00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06835.4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宁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津宁(挂)2012-14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建设中包含住宅、配套公建,社区建有雨水、污水收集井,与市政雨污水管道接驳,集中排放,达到海绵城市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做好沉淀、过滤、临时排水措施,落实六个百分百,达到文明施工及扬尘管控要求。项目总用地面积5133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83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78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0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它资金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津榆公路西侧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津宁(挂)2012-14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5133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83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78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05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0674.38平方米,最高高度 78.45米,最高层数27层,最大单跨跨度9.3米,最大基坑深度5.05 米;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在本项目建设中包含住宅、配套公建,社区建有雨水、污水收集井,与市政雨污水管道接驳,集中排放,达到海绵城市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做好沉淀、过滤、临时排水措施,落实六个百分百,达到文明施工及扬尘管控要求。本次招标范围:中标单位完成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2.4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09月18日 至 2019年09月22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或勘察综合类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作实践经验,提供承诺书。外地进津单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项目负责人还应具有在本市主持三项及以上三级及以上(三级: 5m≤h<8m)深基坑工程的实践经验。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8 月 13 日 至 2019 年 8 月 17 日(16时00分)。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7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8月19日至2019年08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络达路16号一重研发大楼6楼招标部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宁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克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1)
邮政编码:301500联系人:刘峰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戴学忠(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络达路16号一重研发大楼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张琪、刘广龙电话:***-********
传  真:***-********

日期:2019 年 8 月 1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宁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刘峰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1)
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陈熙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xi821028@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品房开发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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