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分公司格尔木盐湖一、二小区供暖管道改造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分公司格尔木盐湖一、二小区供暖管道改造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分公司格尔木盐湖一、二小区供暖管道改造工程已由青海省政府国资委以青国资企[2019]4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盐湖一、二小区
(2)招标内容:盐湖一小区住宅楼底供暖管道改造、盐湖二小区住宅楼供暖管道改造、盐湖一小区住宅楼自来水管道改造、盐湖一小区西门商铺管道改造、盐湖一小区四合院市场管道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开发分公司格尔木盐湖一、二小区供暖管道改造工程 标段一
发包内容:盐湖一小区住宅楼底供暖管道改造、盐湖二小区住宅楼供暖管道改造、盐湖一小区住宅楼自来水管道改造、盐湖一小区西门商铺管道改造、盐湖一小区四合院市场管道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0天
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格尔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格尔木昆仑路支行;子账号:****************4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08月14日09:00时至2019年08月27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03日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03日9:30,地点为格尔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4楼1号开标厅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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