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陈集镇华堂小学幼儿园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陈集镇华堂小学幼儿园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1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陈集镇华堂小学幼儿园配套项目 | 1 | ①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施建设项目;④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中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价活动);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⑦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12.935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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