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律师驻接访大厅提供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预告公示
聘用律师驻接访大厅提供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预告公示
聘用律师驻接访大厅提供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广饶县信访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及编号:聘用律师驻接访大厅提供法律服务项目(SDGP****************123#)
编制时间:2019年08月12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聘用律师驻接访大厅提供法律服务项目。
2、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10万元,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聘用律师驻接访大厅提供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数量:详见附件;
预算安排:为1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相关规定及项目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等相关规范及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为3日;自2019年08月13日起至2019年08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08月15日下午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kzzbgs@126.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402室,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公开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采购人
1.采购人:广饶县信访局
地 址:广饶县乐安大厦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
联系人:明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本项目服务要求
发布人: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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