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招标公告

2019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以遂船府函〔2019〕98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遂船发改〔2019〕比选备案第22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2019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建设地点永兴镇明镜村
实施时间3个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新建渠道2000,米,拦河堰1座,引导路80米
建设资金79.49万元,财政资金及其它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2019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出席比选会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公司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入川企业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是入川备案证上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还须携带以下原件:
1、本人身份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按要求提供职称证原件的同时提供职称发证机关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评审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或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认定职称审核表原件)。3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的身份证和资格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需提供最近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4、近三年(2016年至今)项目负责人需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水利工程项目业绩(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以及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网或省建设网上公示网页版打印件)。
5、比选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资料不齐,将被拒收投标资料,现场不接受任何补正资料。
6、若比选申请人采用A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应注明: 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2019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比选保证金,并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若比选申请人采用B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提交网站担保的打印网页的本项目页面并加盖鲜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申请人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08月1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08月16日09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遂宁市遂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永兴分社
账 号:****************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
(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E.固定价/66.633.33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08月16日09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遂宁市船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禾东路55号区政府综合楼2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邮 编:/
联 系 人:牟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2019年08月13日 (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扶贫 专项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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