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广电传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融媒体技术平台融合发布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巴中市广电传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融媒体技术平台融合发布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巴中市广电传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融媒体技术平台融合发布系统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其他基础软件,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应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
采购单位 | 巴中市广电传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13日19: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14日09:00至2019年08月20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一单元二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03日10:00 | ||
开标地点 |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一单元二楼) | ||
预算金额 | ¥251.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215****-******* | ||
采购单位 | 巴中市广电传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巴中市广电传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先生155*****0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一单元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女士133*****215****-******* | ||
附件: | |||
附件1 | (挂网版包三)融媒体技术平台融合发布系统建设项目.doc | ||
附件2 | (挂网版包三)融媒体技术平台融合发布系统建设项目.doc |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巴中市广电传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巴中市广电传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融媒体技术平台融合发布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巴中市广电传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融媒体技术平台融合发布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CZLX采招(2019)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3*****2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中市广电传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巴中市广电传媒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赵先生155*****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女士133*****215****-*******
代理机构地址: 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一单元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建巴中市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同时将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两区三县的融媒体平台在云平台上进行统一整合, 接入“无线巴中”等其他市属媒体进行升级改造,打造一个一心(巴中市融媒体中心)、八点(巴中市广播电视台、巴中日报社、巴中市融媒体公司、巴州区、恩阳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的融媒平台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打造从媒资存储、内容生产、信息发布到立体传播的全媒体融合运行的全新传播体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4日 09:00至2019年08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一单元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自2019年 8月14 日至2019年8 月20 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00,在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一单元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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