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镇朝阳西路24号(现利民药店菜场分店)租赁招标公告
平桥镇朝阳西路24号(现利民药店菜场分店)租赁招标公告
天台县平桥镇朝阳西路24号(现利民药店菜场分店)租赁招标公告
租赁场地概况:天台县平桥镇朝阳西路24号(现利民药店菜场分店),共4间商铺,位置优越,靠近平桥镇人民政府及平桥镇农贸市场,地段较为繁华,人流量较大,内部装修较好,交通便利,建筑面积约202.8m2,用于商铺经营。建筑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经天台县新时代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讨论通过,拟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外出租承包。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承租期:承租期为三年。
二、租赁要求:1、承租场地使用范围需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实施。2、承租方自行承担取得房屋租赁合同后产生的一切费用。3、不得改造房屋结构,不得自行搭建其他建筑物,装修方案需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4、建筑内不得使用明火。5、如遇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无条件终止,后续租金不予退还。6、招标人每年组织一次对场地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作出租用约定评估,评估认为有违反合同约定,超承租使用范围的,招标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7、场地内不得设置卫生间和厨房设施,承租人需做好日常保洁、维护工作。8、承租期间不得转租、分租,房屋到期后所有装修、装潢一律不予补偿。
三、、投标底价及付款方式:
1、投标底价:第一年租金投标起始价243000元,后两年,每年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5%,招标人设定保留价。
2、付款方式:自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之后两年每年在前一年租金到期一个月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四、投标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五、报名时间:2019年08 月14 日—2019年08 月20日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17:00。
六、报名地点:浙江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天台县始丰街道西演茅兴法路8巷38号),报名费(含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不退还),报名时须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招标方式:采用明底暗标,第一年租金投标起始价243000元,后两年,每年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5%,招标人设定保留价,投标报价低于保留价作无效标处理。当投标人投标报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时,以提出最高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若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成交并签约或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若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一次性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八、投标时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5万元,采用现金方式,未中标者投标结束后当场退回,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截止投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未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的视为自动弃权。
咨询电话:天台县新时代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正方,联系方式:139*****288/651288(政府网)
浙江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卫飞联系方式:139*****594(665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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