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县综合高中学校食堂、超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省通化县综合高中学校食堂、超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省通化县综合高中学校食堂、超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19-0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县综合高中学校食堂、超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通化县综合高中学校食堂、超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HY-JLZB-2019-076
(3)招标内容:学校食堂、超市经营管理(详见招标文件)
(4)超市承包费用投标最低限价:人民币30.0000万元(每年10.0000万元)
(5)质量标准: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市监局、卫健委令第45号)
(6)服务地点:通化县综合高中
(7)服务期要求:三年(每年一签)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本次招标经营范围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本项目食堂所有设备由投标人投入(可购置食堂现有设备),所有设备在服务期满无偿归采购人所有,
(4)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5)2018年1月或之后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6)2018年1月或之后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7)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8)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9)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地点: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2018年1月或之后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6)2018年1月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8)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日上午9时30分整,接收地点: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项目开标时间:2019年9月3日上午9时30分整,地点: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化县综合高中
采购人地址:通沿河西街977号
联系人:王校长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56*****099
2019年8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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