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路桥面花箱及滴灌系统招标公告
东方路桥面花箱及滴灌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人 | 名称(盖章) | 平湖市平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平湖市乐园路1-75号 | ||||||||||
联 系 人 | 李女士 | 联 系 电 话 | |||||||||
招标 代理 | 名称(盖章)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 ||||||||||
联 系 人 | 朱小姐 | 联 系 电 话 | |||||||||
招标项目内容 | 工程名称 | 东方路桥面花箱及滴灌系统项目 | |||||||||
工程地点 | 位于平湖市东方路(南市路-裕漾桥)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规模结构 | 批复 | 平发改投[2018]26号、134号 | 合同估算价 | 约124万元 | |||||||
其他说明 |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东方路全线9座桥面两侧安装花箱隔离护栏18段约1246米,每段配套暗装滴灌系统设置18个成套智能控制器。配套暗藏敷设PE25、50、75给水管约5037米、APP系统管理软件一套等。 本次招标范围为东方路(南市路-裕漾桥)桥面花箱及滴灌系统,9座接入水表井已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见工程量清单。 | ||||||||||
项目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银行汇票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须从投标人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网银、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开户行:中信银行平湖支行 | ||||||||||
企业资质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相关灌溉工程或灌溉设备等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工期要求 | 本工程必须在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 |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14日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8月23日15时30分 |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平湖市梅园路1333号307室(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备注 |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从http://ph.jxzbtb.cn/自行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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