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雾净化机招标公告

漆雾净化机招标公告

漆雾净化机招标公告

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需购置“漆雾净化机”,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漆雾净化机

2、数量:一台

3、技术要求:漆雾净化机(喷漆房)技术要求
基本概况
1.使用地点:太原轨道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室内)
2.工作制度:全年工作300天、2班制。
3.环境温度:0~40℃。
相对湿度:小于等于90%。
4.能源环境:
4.1电力:供电电压380V±10%/220V±10%,供电频率50Hz±2%。
4.2给水:厂区自来水
4.3压缩空气:厂区空压机自产压缩空气,0.6 Mpa
5.该项目供货方式为交钥匙方式——买方工厂成套性交货,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定点卸货、安装、调试和验收以及约定培训等。
6.交货地点:太原轨道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单位现场 。
基本要求
1. 要求投标方必须在近五年内为国内外厂家提供过同类型设备。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与本招标设备相同或相似技术规格、型号的设备的市场销售业绩清单;
2.投标方所供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国最新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投标方所供设备涉及的专利权技术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其它技术等,应保证招标方不因此受到第三方侵权指控以及实际损失。
4.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并为全新设备。
5.本技术要求,仅对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提出了最低和一般性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或生产线)是符合本技术标书和国家最新的有关标准、规范的优质产品。若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中予以详细说明。
6.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规范等,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规范不一致时,应按高于本技术要求所列的标准、规范执行,并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中予以说明。
7.投标方认为所供货物必需由招标方配备、解决或提供的其它要求,如设备基础隔振和减振设施、软化水、洁净气源等,均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中予以充分说明。
8.投标方可以根据自身经验以及对本技术规范书和招标文件的理解,写明买方招标设备(或材料)应进行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方案或建议意见;投标方的这些努力,买方表示感谢,并将有助于投标方优先胜出;即使有建议意见或建议方案,仍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建议方案或建议意见,应以单独篇章或文件,予以说明。
技术要求:
1.设备名称:漆雾净化机(喷漆房)
2.数量:1台
3.设备设计制造标准:
涂装作业安全性方面符合:
GB6514-1995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装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2894-1996 《安全标准》
GB8196-87 《工业企业防护罩安全要求》
GB14443-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安全技术规程》
GB7691-87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
TJ36-79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环保方面符合: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J87-85 《工业企业噪音控制设计规范》
设备设计制作方面符合:
GB8923-88 《涂装前钢材表面腐蚀等级及除锈等级》
GB/T522611-96 《工业机械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GB50034-92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T52226.1-1996 《工业机械电气第一部分:通用技术》
GB11380-89机械工件优质装饰保护性涂层的技术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18000
国家安全标准化一级的规定
及国家相关标准

4.设备主要用途:
该设备用于铁路各型机车电机喷漆、自然冷却;漆雾处理排放等。

5.基本技术规格及精度要求:
5.1设备主参数及要求:
A.最大工件尺寸: L1300×W1600×H1200mm(需要现场核实)
B.最大工件重量: 2吨/件
C.喷漆方式: 人工喷漆
D.喷漆时间: 5-10min
E.喷漆房形式: 水帘式
F.漆雾处理方式: 水处理
G.设备外形尺寸(供参考): 3600×3000×3300mm
H.结构形式: 非通过式
I.工件运输方式: 桥式起重机输送
J.气流形式: 自然送风、强制排风
K.排风量: ≥18000m3/h
L.循环水泵流量: 30 m3/h
M.操作面风速: ≥0.45m/s
N.光照度: ≥600Lux
O.噪音(室内): ≤80db
P.漆雾捕捉率: ≥96%
Q.排放标准: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6.随机要求配置的附件:
6.1在标书中详细列出标准配置(包含设备安装必须的地脚螺栓、调整垫铁等),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清单。
6.2机床的备件、易损件及专用工具清单,单独报价,计入投标总价。
7.设备的主要结构及功能配置要求
7.1设备主要由室体系统、照明系统、排风系统、漆雾处理装置、水循环系统,以及电控系统等部分组成;采用水帘式,侧排风,由于现场使用环境局限,不允许制作基础;喷漆时具有通风、照明、喷漆、漆雾处理和安全环保等功能。
7.2设备主要构件,应充分考虑防腐并易于清理;与水接触部分应采用不锈钢材料,个别零件允许使用其他防腐材料,充分保证设备整体的使用寿命。
7.3照明灯具采用飞利浦的照明设备,其他配套件、外购件皆选用国内或着国际知名品牌的产品。
7.4设备使用环境为电机车间烘干厂房,该厂房对防爆、消防有特殊要求,该设备在安全性上,应充分考虑其设备自身及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计制造保证安全。
7.5控制系统采用自动与手动两种控制方式,系统相互之间的具有互锁性,在排风系统、水循环系统、系统阻力都要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避免设备事故发生。
7.6安装完毕后,我公司将依据排放标准进行检测。
7.7利用现有排风风筒,现有排风风筒内径φ600mm。
8.技术资料:
8.1提供3套技术资料如下:
包括操作手册、维修手册、设备外轮廓图,设备总装图、主要部件装配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设备电气接线图,传动原理图、各系统原理图(润滑图)、机床参数图表、基础图,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电气说明书,随机备品、易耗损件明细及数量,供货途径、年消耗量等,重要设备、仪器、仪表说明书,设备合格证(1套)、机床出厂检验报告(包括设备相关的性能、参数检测报告)。
8.2提供重要外购零、部件,电器、仪器、仪表、型号、规格、精度等级、标准、配套厂家、产地及说明书。
9.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
9.1 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需方负责相关土建工作,供方在合同生效7日内提供相关和电源总功率等动能配套要求。
9.2供方负责设备的卸车、开箱、就位、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所用工具自备,需方提供必要的配合,供方人员食宿自理,需方提供方便。
9.3安装调试时,双方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安装调试用的专用工具、专用备件及吊装工具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提供厂房现有的起重设备及辅、油料。如需租借起重设备、吊索吊具、工、量具等由供方承担费用。
9.4供方工作人员在现场安装调试应服从需方的管理,遵守需方的厂纪厂规,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符合需方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及安全标准化(一级)的有关规定。否则需方有权停止供方的工作,并有权要求供方更换工作人员。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供需双方人身责任事故和财产损失与需方无关,供方责任自负,并赔偿一切损失。
9.5 设备安装调试后,由供需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共同对设备外观、安装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设备整体性能参数和各个零部件要达到验收标准。
9.6按需方提供的产品进行试运行,在试运行一个月后设备各部运行稳定,并达到验收标准方可以正式交付使用。
9.7安装调试期间由于供方原因造成时间延误,供方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如发现由于设计、制造产生的重大缺陷,需方有权退货。
9.8人员培训
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2~3人的免费培训(如为有偿服务,请单独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中),培训地点在供方及使用现场,负责培训操作和基本维修人员,达到操作设备和基本的维修能力。
11.售后服务
11.1 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保修日期从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故障,供方必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如有零部件损坏,卖方应在3天内无偿更换,并对该零部件自更换之日起再质保一年;
如供方48小时内未到现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酌情扣减保证金,如生产急需,需方可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11.2 在保修期内同一部位因产品质量发生两次以上的故障,需方有权要求赔偿。
11.3 保修期内发现由于设计、制造产生的重大缺陷,需方有权退货。
11.4 保修期外优惠提供零配件,发生故障时,如需方要求,供方应48小时内及时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发生的费用由需方负担。
12.包装及运输:
对设备包装适应于长途运输、防锈、防潮、适用于整体吊装,并注明起吊重心和吊装部位。

4、商务条款:

(1) 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

(2) 售后服务的承诺,提供承诺单位的名称、联系人、电话

(3) 付款方式:预付30%,提货前付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30%,留10%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4) 投标单位需交招标费

5、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技术条款及商务条款

6、报名时间:即日起

7、开标时间:另定

8、开标地点:五楼会议室

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开标前与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联系。

10、请投标单位下载招标廉洁承诺书(正式),填写单位名称、投标人姓名投标时交招标办公室。

单位地址:太原市解放北路10号

邮政编码:030009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周黎 姜嫦娥 、李彩珍

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办公室

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招 议 标 廉 洁 承 诺 书

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廉洁、规范,防止发生违规操作和违纪行为。招、投标双方单位及人员承诺如下:
招标方承诺:
1、参加招议标的人员不收受投标人员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泄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招标工作廉洁高效;
2、招标项目要在公司局域网、商务网站或其他公开媒体中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参加招标的单位不少于三家,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3、三家以上参加投标的项目,在符合招标条件的情况下执行低价中标。对三家以上报价相同的投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废标,重新进行招标的原则。项目中标后,招标办公室要督办项目部门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单位。
投标方承诺:
1、严格执行招标方的招议标各项制度,严格履行中标所签合同;
2、在投标中不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方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投标方不得与招标人员串通投标;
3、不向招标或评标人员提供好处谋取中标;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以上承诺,招、投标方相互监督,如有违反可向公司纪委监察处投诉。此承诺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
招标监督规定:
1、公司各种采购原则上实行招标,因特殊情况确需议标时,邀请单位一般不能少于二家。因各种原因邀请单位只有一家时,招标办公室议标的项目需向招标领导组汇报,说明原因。
2、在采购招标中,投标单位全部废标,转入议标时,应将报价最高的单位终止议标。
3、评标组成员的产生,由招标办公室建立评标人员库,招标时随机抽出一定比例的人员组成评标组。
4、招议标结束后,招标办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的单位、项目、数量、规格、到公司价格、交货期等内容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报公司招议标监督领导组成员单位。
5、对招标工作中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招标方签字:      投标方签字:   
 
       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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