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CG2019-08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采购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哈尔滨派斯内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从2019年8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16日止。

  1、采购内容及说明:黑龙江省地方财政核心系统(3.0版)改造、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代理银行接入服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运维服务和地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代理银行接入服务。

  2、估算金额:

  ① 黑龙江省地方财政核心系统(3.0版)改造估算金额32.8万元;

  ②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代理银行接入服务估算金额10万元;

  ③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运维服务估算金额每年2万元/点(服务接入第一年免运维费)。

  ④ 地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代理银行接入服务10万元/点,本次预计采购5个点,预算金额50万元。综上,项目本次总估算金额为92.8万元。

  3、单一来源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黑龙江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中哈尔滨派斯内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心业务系统运维服务供应商,软件的运维只能由该公司提供,我行开展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必须由该公司承担接入和今后系统运维。根据以上原因:本项目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18版)第四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鉴于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采购需求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四道街5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服务机构: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兴路4号(爱建爱琴花园C1栋写字楼5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4日

标签: 财政 银行 邮政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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