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电站标准化(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农村水电站标准化(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丽水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网上竞价公告
丽水市 龙泉市水利局(单位)龙泉市农村水电站标准化项目(龙泉市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将在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中介服务网上竞价平台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1.项目地点:龙泉市域有关乡镇
2.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内容:根据浙江省水利厅、丽水市水利局对农村水电站标准化生态改造要求,在《龙泉市农村水电行业可持续发展综合评估咨询报告》的基础上,对农村水电站提出“一站一策”生态化改造具体措施,要明确生态流量、整改目标任务、整改措施、进度时限、责任人、资金落实(“六明确”)。
3.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2019年9月30日前。
4.质量要求:专家组审查后,通过龙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5.竞价控制价(设置依据):最低、最高限价,区间为19.2万元——19.8万元。
二、竞价时间:见下方附表“竞价规则”中的竞价起止时间。
三、竞价人条件:
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竞价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具有水利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价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竞价方式为暗报价,设有保留价的,超过保留价不成交;在限价范围内低价中标,如报价相同,由业主单位根据资质、信誉、业绩确定中标单位。
七、竞价的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并提供最高限价设置的书面说明。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所有服务性项目须留合同价20%作为服务成果保证金,该保证金由业主单位提交服务成果质量评价后支付;
评价不合格的不予支付保证金。资金结算除提交网上竞价公告、成交公告外,还需提供业主单位对中介机构的评价结果。
项目单位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龙泉市水利局(龙泉市剑池路299号)
项目业主单位:龙泉市水利局
2019年8月14日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竞价起始时间 | 竞价结束时间 | 项目最高限价(元) | 项目最低限价(元) | 竞价类型 |
1 | LQ********29490 | 龙泉市农村水电站标准化项目(龙泉市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 | 2019/8/14 11:02:00 | 2019/8/19 15:00:00 | 198000.00 | 192000.00 | 暗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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