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辽宁省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19年辽宁省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2019年辽宁省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Z92301FW********
3、项目概述:本次辽宁省分行信用卡不良(逾期)委外催收服务(简称信用卡委外催收)需求涉及全辖13家市分行,信用卡M2+违约账户进行委外。
4、招标内容:根据辽宁省分行预计信用卡委案量、业务需求等因素,预计招入6-8家委外受托机构,对信用卡不良(逾期)开展委外催收工作,具体招入委外受托机构数量,根据实际应标受托机构数量决定,最多不高于8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律师事务所等合伙制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外埠的投标人需在省内设有分支机构;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委外清收业务实务经验,且两年内(2017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1日)与金融机构有过委外清收合作经验,对不良贷款有所了解;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5)注册资本须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应标受托机构为分支机构无注册资本的,其总部须满足上述注册资本要求);
(6)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企业信誉良好,员工素质优秀。企业在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法院不良记录、银行征信不良记录、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从业人员熟悉法律知识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职业能力、催收技巧和催收实务经验;
(8)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服务费用结算;
(9)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3)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14日至2019年08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甲3号A座3002室,获取招标文件。
(2)购买文件时请携带: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近两年内(2017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1日)与金融机构有过委外清收合作经验,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固定的经营场所证明(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6)提供投标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公章复印件);
7)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法院不良记录、银行征信不良记录、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注:须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9: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甲3号A座3002室)。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网上发布。
9、其他
(1)合同有效期内,如遇采购人自身或上级政策调整而导致的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额、责任义务等)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进行调整,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 为保证入围供应商资质、服务水平相当,在项目评标时,如候选供应商差距过大或单个供应商得分过低(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评标委员会有权酌情减少入围供应商的数量。
(3)项目评标时,当有效候选供应商数量不满足评标条件时(由评标小组认定),采购人有权延缓开标时间。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详细地址:沈阳市北站路72号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话:***-********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6 甲 3 号 A 座 3002 室
项目联系人: 盛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zzlnfgs@163.com

标签: 外包服务 催收 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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