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人民医院黎城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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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鸿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黎城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黎城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黎城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黎采办备案(331)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2包:报价人不得将该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 采购品目 | 采购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1 | 麻醉机 | 2 | 671000 |
2 | 麻醉监护仪 | 2 | 198000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服务地点:黎城县人民医院
3、招标范围:具体服务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无不良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医疗器械许可证,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
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的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鸿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太行东街272号锦泰苑小区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提交地址:长治市潞州区捉马西大街123号沁芳有福生活广场10层1017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黎城县人民医院
地址:黎城县桥南路65号
联系人:胡玲峰
电话:133*****990
采购代理机构:长治市鸿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太行东街272号锦泰苑小区
联系人:胡雪玲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8@qq.com
长治市鸿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4日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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