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正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大学的委托,就其所需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苏州大学
1.2工期要求: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3工程质量:合格
1.4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采购内容如下:
本工程位于于苏州市姑苏区金域平江社区,装饰面积约2500㎡,主要包括:实验室、报告厅;工程用途:教学,材料供应方式:乙供(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方案要求)
二、采购编号:SZZH2019-BS-C-016号
三、采购预算:*******.28元
采购控制价:*******.9571元
四、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4.2.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2.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2.3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4.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响应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对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依据: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三)施工设备清单、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附人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身份证、资格证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八)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附后)。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请各单位带好U盘以便拷贝资料)
5.1获取时间: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9年 8 月19日每天9:00--16:00
5.2获取地点:苏州市宝带西路1566号新锐科创中心 2 幢13楼东
5.3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售出后不退;
5.4申请人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4.1报名申请书或单位介绍信;
5.4.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复印件;
5.4.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4.4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了磋商采购文件的磋商响应单位不代表具备资格条件,将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确定。
六、磋商时间、地点: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19年 8 月 23 日10:00时~10:30时(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政府采购办
6.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 8月23日10:30时(北京时间)
6.3磋商时间:2019年 8月23日10:30时(北京时间)
6.4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政府采购办
七、联系单位:
7.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正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宝带西路1566号新锐科创中心 2 幢13楼东
联系人:王达、徐嘉妮
电话:****-********/********-*** 传真:****-********
7.2采购人:苏州大学
地址:苏州市十梓街1号
联系人:张仰齐
联系电话:****-********
八、请贵单位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上述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九、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敬请各位供应商注意。
十、公告期: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此公告转自苏州市政府采购网(****************4.shtml">https://www.zfcg.suzhou.gov.cn/html/project/****************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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