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9年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2019年国省道大中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交计统[2019]68号、湘交函[2019]3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审批[2019]39号核准方式,施工图设计已由张家界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张交计字[2019]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慈利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对张家界市国省道G241线永定段、G241线慈利段,G353永定段道路进行大中修。
2.3 招标范围:G241慈利段大修(桩号:K2078.730-2084.621);G353永定段大修(桩号:K1516.369-1519.011、K1525.114-1526.160);G241永定段中修(桩号:K2144.003-2145.003、K2170.003-2174.003、K2191.003-2192.548)。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 个标段。
2.5 本项目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一类乙级及以上和公路养护工程路面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见附录3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7月30 日至2019年 8月5日23时59分止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工程建设→招标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至代理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9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具体开标室见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详细地址)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万元。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
联系人:涂先生赵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张地址:张家界市古庸路金领国际大厦13楼1303室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158*****552
监督部门:张家界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举报) *******(投诉)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布的公路养护工程一类乙级及以上和公路养护工程路面专项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备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公路养护从业单位资质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文件、《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湖南省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文件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湖南省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443号文件中的湖南省公路养护资质企业名录表为准。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 要 求
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
2、2016~2018年,每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均大于零;
3、2016~2018年,每年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80%。
提供近三年( 2016年— 2018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最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交工过1个或1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公路里程长度为6KM及以上,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且合同价格为1500万元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大修工程。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和张家界市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6)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
注:第(10)、(12)、(13)、(14)项以最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回溯三年)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湖南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工程类别
职位
职称
建造师
安全生产许可证
数量
公路工程
项目经理
中级职称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公路工程专业),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
项目总工
程师
中级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
评标办法
(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 1 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参与投标的工程类别;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 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 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参与投标的工程类别、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
2.1.2
资格评审 标准①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②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价:99 分
信用评价得分:1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照第二章“投标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权重C1+评标价平均值*权重C2)*(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为:1%、1.5%、2%、2.5%、3%,于开标现场随机公开抽取每个标段的下浮系数,系数数量不少于5个。
C1=0.6,C2=0.4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3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评标价
99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 2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1分值;
2.2.5
其他因素
信用评价:1分
年度
得分
信用等级
最近1年
最近第2年
最近第3年
AA
0.5
0.3
0.2
A
0.3
0.18
0.12
B、C
0
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 AA 级的企业,按照 A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
价得分按 0 分计。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4.3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
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1 目规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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