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伊通满族自治县“畅返不畅”建设项目中、小修部分工程和乡镇连接路建设项目施工、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招标招标公告
2019年伊通满族自治县“畅返不畅”建设项目中、小修部分工程和乡镇连接路建设项目施工、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招标招标公告
2019年伊通满族自治县“畅返不畅”建设项目中、小修部分工程和乡镇连接路建设项目施工、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PTP********06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伊通满族自治县“畅返不畅”建设项目中、小修部分工程和乡镇连接路建设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伊交发[2019]38、59、60、61、62、63、64、65、66、125号、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贴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施工监理和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四级公路。
2.2建设地点: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3个标段。其中11个施工标段,1个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标段,1个中心试验室标段。
标段 | 路线名称 | 里程(公里) | 项目类型 | |
01 | 三道至河沿子 | 11.714 | 连接路 | |
三道至河沿子七一村段 | 5.886 | |||
02 | 太平村五队屯内主路 | 0.933 | 连接路 | |
小张家油坊至鸽子基地 | ||||
河沿子至太平村 | 4.751 | |||
靠山太平至黄岭子 | 11.240 | |||
03 | 西苇镇长泡子村-辽源交界 | 2.853 | 连接路 | |
04 | 莫里青乡至景台镇 | 20.115 | 连接路 | |
莫里至乐山五台子村段 | 4.5 | |||
莫里至乐山富山村段 | 1.56 | |||
标段 | 路线名称 | 工作内容(里程公里) | 项目类型 | |
中修 (公里) | 小修 (公里) | |||
05 | 聂家-邵家 | 1.829 | 8.314 | 畅返不畅中修、小修 |
英利屯-门家屯 | ||||
英利屯-门家屯 | ||||
建国村-前范村 | ||||
二道-万德 | 4.572 | 8.143 | ||
二道-万德 | ||||
黄家-小河沿 | ||||
防火牌-赵家 | ||||
心合-伊丹 | 2.417 | |||
董家屯-尹家炉 | 14.531 | |||
董家屯-尹家炉 | ||||
董家屯-尹家炉 | ||||
长泡子-碱场 | 3.533 | |||
小顶山-黄岭子 | 7.870 | |||
小顶山-黄岭子 | ||||
06 | 五一-马鞍 | 20.967 | 10.943 | 畅返不畅中修、小修 |
五一-马鞍 | ||||
五一-马鞍 | ||||
马鞍-前进 | ||||
马鞍-前进 | ||||
街里村-富强 | ||||
街里村-富强 | ||||
莫里-老虎沟 | 1.888 | 8.845 | ||
莫里-老虎沟 | ||||
07 | 白台子-发展 | 7.876 | 22.313 | 畅返不畅中修、小修 |
白台子-发展 | ||||
白台子-发展 | ||||
武台子-赵家 | ||||
小岭西-边商 | ||||
立新五队-一队 | ||||
姚家一队-三队 | ||||
永久村-农林村 | ||||
08 | 灯塔-老房子 | 7.916 | 1.003 | 畅返不畅中修、小修 |
永胜村-霍家屯 | ||||
新兴-远大 | ||||
09 | 河南村-前吹手沟 | 14.316 | 26.115 | 畅返不畅中修、小修 |
河南村-欢心岭 | ||||
柴家岗子-王家沟 | ||||
西岭大榆树线-干钩子 | ||||
西岭大榆树线-干钩子 | ||||
西岭-大榆树 | ||||
李家-前陈家 | ||||
小营城子-刘家 | ||||
前大桥-杏木 | ||||
10 | 小孤山-二龙 | 3.851 | 8.028 | 畅返不畅中修、小修 |
大平线-二龙 | ||||
大平线-二龙 | ||||
马家沟-路家村 | ||||
大平线-东李村 | 11.480 | 10.118 | ||
三道-胜利村 | ||||
三道-胜利村 | ||||
腰何家-胜利 | ||||
太安-后瓦 | ||||
西赵家-前瓦一队 | ||||
11 | 黄岭子镇黄岭子村-迎风水泥路工程 | 9.868 | 畅返不畅中修、小修 | |
ZJB |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 280.288 | 监理 | |
SYS | 中心试验室 | 280.288 | 试验检测及技术咨询工作。 |
2.4施工标段计划工期: 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10月30日,49日历天。
ZJB标段服务期: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10月30日,49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预计414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则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SYS标段服务期: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10月30日,49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试验检测,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则试验检测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类型 | 资质要求 | 企业业绩 |
施工标段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在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
ZJB标段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 | 在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一项四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SYS标段 | 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丙级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具有完善的试验检测配套设施 | 在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一项四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试验检测业绩。具备检测机构相应参数且满足项目检测要求。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施工标段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如投标人对2个标段以上下载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对其中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开标评标顺序为01标段→02标段→03标段→04标段→05标段→06标段→07标段→08标段→09标段→10标段→11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的,在其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ZJB标段和SYS标段的投标人只可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6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注册、2019年8月15日到2019年8月21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标段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ZJB标段、SYS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1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平宾馆4楼国际厅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7.2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7.3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公示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主任)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中标人公示内容: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8、投标保证金
01标段人民币134000元整。02标段人民币129000元整。03标段人民币33000元整。04标段人民币167000元整。05标段人民币98000元整。06标段人民币179000元整。07标段人民币54000元整。08标段人民币53000元整。09标段人民币107000元整。10标段人民币119000元整。11标段人民币80000元整。ZJB标段人民币24000元整。SYS标段人民币23000元整。以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正阳街46号
邮政编码: 130700
联 系 人: 刘晓东
电话: 157*****000
传真: 0434- *******
招标代理: 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平市铁西区建新街25号
邮政编码: 136000
联 系 人: 张健、赵乐
传真: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营业部
监督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日 期:2019年8月15日
2019年伊通满族自治县“畅返不畅”建设项目中、小修部分工程和乡镇连接路建设项目施工、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招标
文件公开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四级公路。
1.2建设地点: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
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3个标段。其中11个施工标段,1个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标段,1个中心试验室标段。
标段 | 路线名称 | 里程(公里) | 项目类型 | |
01 | 三道至河沿子 | 11.714 | 连接路 | |
三道至河沿子七一村段 | 5.886 | |||
02 | 太平村五队屯内主路 | 0.933 | 连接路 | |
小张家油坊至鸽子基地 | ||||
河沿子至太平村 | 4.751 | |||
靠山太平至黄岭子 | 11.240 | |||
03 | 西苇镇长泡子村-辽源交界 | 2.853 | 连接路 | |
04 | 莫里青乡至景台镇 | 20.115 | 连接路 | |
莫里至乐山五台子村段 | 4.5 | |||
莫里至乐山富山村段 | 1.56 | |||
标段 | 路线名称 | 工作内容(里程公里) | 项目类型 | |
中修 (公里) | 小修 (公里) | |||
05 | 聂家-邵家 | 1.829 | 8.314 | 畅返不畅中修、小修 |
英利屯-门家屯 | ||||
英利屯-门家屯 | ||||
建国村-前范村 | ||||
二道-万德 | 4.572 | 8.143 | ||
二道-万德 | ||||
黄家-小河沿 | ||||
防火牌-赵家 | ||||
心合-伊丹 | 2.417 | |||
董家屯-尹家炉 | 14.531 | |||
董家屯-尹家炉 | ||||
董家屯-尹家炉 | ||||
长泡子-碱场 | 3.533 | |||
小顶山-黄岭子 | 7.870 | |||
小顶山-黄岭子 | ||||
06 | 五一-马鞍 | 20.967 | 10.943 | 畅返不畅中修、小修 |
五一-马鞍 | ||||
五一-马鞍 | ||||
马鞍-前进 | ||||
马鞍-前进 | ||||
街里村-富强 | ||||
街里村-富强 | ||||
莫里-老虎沟 | 1.888 | 8.845 | ||
莫里-老虎沟 | ||||
07 | 白台子-发展 | 7.876 | 22.313 | 畅返不畅中修、小修 |
白台子-发展 | ||||
白台子-发展 | ||||
武台子-赵家 | ||||
小岭西-边商 | ||||
立新五队-一队 | ||||
姚家一队-三队 | ||||
永久村-农林村 | ||||
08 | 灯塔-老房子 | 7.916 | 1.003 | 畅返不畅中修、小修 |
永胜村-霍家屯 | ||||
新兴-远大 | ||||
09 | 河南村-前吹手沟 | 14.316 | 26.115 | 畅返不畅中修、小修 |
河南村-欢心岭 | ||||
柴家岗子-王家沟 | ||||
西岭大榆树线-干钩子 | ||||
西岭大榆树线-干钩子 | ||||
西岭-大榆树 | ||||
李家-前陈家 | ||||
小营城子-刘家 | ||||
前大桥-杏木 | ||||
10 | 小孤山-二龙 | 3.851 | 8.028 | 畅返不畅中修、小修 |
大平线-二龙 | ||||
大平线-二龙 | ||||
马家沟-路家村 | ||||
大平线-东李村 | 11.480 | 10.118 | ||
三道-胜利村 | ||||
三道-胜利村 | ||||
腰何家-胜利 | ||||
太安-后瓦 | ||||
西赵家-前瓦一队 | ||||
11 | 黄岭子镇黄岭子村-迎风水泥路工程 | 9.868 | 畅返不畅中修、小修 | |
ZJB |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 280.288 | 监理 | |
SYS | 中心试验室 | 280.288 | 试验检测及技术咨询工作。 |
2.4施工标段计划工期: 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10月30日,49日历天。
ZJB标段服务期: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10月30日,49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预计414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则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SYS标段服务期: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10月30日,49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试验检测,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则试验检测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施工标段: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投标人的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为本项目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之和必须达到60万元。银行信贷证明必须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开具。 |
注:投标人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告中的流动资金不低于60万元,不强制开具银行信贷证明。银行信贷证明的证明时效必须满足预计工期同时由出具该证明的银行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该银行的法人公章。中标人的银行信贷证明将不予返还,直至工程结束;其它未中标的投标人的银行信贷证明自动作废。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在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
注:1.近5年内完成的工程指在2014年1月1日以后交工的工程。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从事过类似工程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从事过类似工程施工。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的总工程师。 |
注:
1、本表所列人员不得互相兼职。
2、类似工程是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指其职称证上的专业为道桥、路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公路工程、公路工程管理、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公路施工、公路技术,如职称证上无专业或专业为交通运输,则需提供专业为道桥、路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公路工程、公路工程管理、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土木工程的毕业证。
4、市政相关专业指其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市政、道路、桥梁、桥隧、公路、市政施工、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土木工程与道桥相关的专业,如职称证上无专业,则其毕业证上的专业应为路桥、市政、道路、桥梁、桥隧、公路、市政施工、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土木工程与道桥相关的专业。
ZJB标段: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在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一项四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监理经验5年,从事过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1、本表所列人员不得互相兼职。
2、相关专业指其职称证上的专业为道桥、路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公路工程、公路工程管理、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公路施工、公路技术,如职称证上无专业或专业为交通运输,则需提供专业为道桥、路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公路工程、公路工程管理、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土木工程的毕业证。
3.“投标人自有人员”指其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保。
SYS标段: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丙级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具有完善的试验检测配套设施。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在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一项四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试验检测业绩。具备检测机构相应参数且满足项目检测要求。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中心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中心试验室主任 | 1 | 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过渡考试合格证,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的试验检测经验5年,从事过四级或以上公路的试验检测工作,且担任过试验室主任。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1、“投标人正式雇员”指其社保在投标人处缴纳,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是投标人单位职工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道桥相关专业指其职称证上的专业为道桥、路桥、公路工程、交通土建、桥梁、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等与道桥相关的专业,如职称证中无专业,则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毕业证,且毕业证上的专业为道桥、路桥、公路工程、交通土建、桥梁、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等与道桥相关的专业。
三、评标办法
施工标段: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低)的优先; (2)被吉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优先。 |
2.1.12.1.3 | 第一个信封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提交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
2.1.12.1.3 | 第二个信封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
2.1.2 | 第一个信封 资格 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公司出资情况工商查档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1]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主 要 人 员: 40分 技 术 能 力: 15分 其 他 因 素: 15分 评标价: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2]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30分 | 施工总体方案 | 10 | 6~10 | 总体方案切实可行,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 |
6 | 总体方案基本满足要求 | |||||
工期保证、工程质量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项目风险预测体系或保证措施 | 10 | 6~10 | 内容齐全、完善;工程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6 | 内容完整;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10 | 6~10 | 内容齐全、完善;工程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具有操作性、先进、合理。 | |||
6 | 内容完整;方案与措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 |||||
2.2.4(2) | 主要人员 | 4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 | 12—20 | 每增加1项类似工程目经理经历加8分,最多加8分。 |
12 |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 | 12—20 | 每增加1项类似工程目总工经历加8分,最多加8分。 | |||
12 |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
2.2.4(3) | 技术能力 | 15分 | 企业施工业绩 | 15 | 9~15 | 每增加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加6分,最多加6分。 |
9 | 满足业绩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
2.2.4(4) 其他因素 | 信誉 | 15分 | 投标人的信誉等级 | 15 | 15 | 信誉等级AA级以上得15分 |
13 | 信誉等级A得13分 | |||||
11 | 信誉等级B得11分 | |||||
9 | 信誉等级C得9分 | |||||
0 | 信誉等级D得0分 | |||||
2.2.4(4) | 评标价 | 0分 |
注:投标人的信誉等级评价以最新年度吉林省公路施工企业省级信用评价结果或最新年度“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誉等级评价低的为准;无不良信誉等级评价的投标人按A级对待。
3.4.1 | 推荐 中标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按其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同一标段出现多名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则按照以下所列顺位在前的优先: a.技术能力得分较高者; b.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者; c.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较高者; d.信誉得分较高者。 若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得分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评分排序在先。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
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 (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 (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 (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 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己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ZJB标段: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①。 |
注:①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25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保留至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4]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25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10 | 6~10 | 监理大纲和措施切实可行,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 |
6 | 监理大纲和措施满足要求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10 | 6~10 | 内容齐全、完善;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分析透彻,并合理,先进,科学的解决重点与难点工作。 | |||
6 | 内容完整;对重点与难点分析合理,有解决办法。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5 | 3~5 | 内容齐全、完善;对本工程的建议具有先进性、合理性。 | |||
3 | 内容完整;对本工程的建议满足工程需要 |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330 | 18~30 |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经历加12分,最多加12分。 |
18 | 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 E1: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1.5分); E2: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1分)。 投标价得分最低得分为0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4(4)其他因素(35分):
业绩(25分):
工程项目 | 规定分值 | 评分标准 |
公路工程 (25分) | 15 | 在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一项四级公路以上(含四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10 | 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每增加1项四级公路以上(含四级公路)工程监理业绩加10分,最高加10分。 |
履约信誉(10分):
信用等级AA得10分,信用等级A得8分,信用等级B得7分,信用等级C得6分,信用等级D的投标人不能通过评审。
投标人的信誉等级评价以“最新年度吉林省公路监理企业省级信用评价结果”或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年度信誉评价等级高的为准。如投标人未列入“最新年度吉林省公路监理企业省级信用评价结果”或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年度信誉评价,无失信行为的,投标人的信誉评分按照A级确定;有失信行为的,投标人的信誉评分按照D级确定。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則附表;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則附表;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則附表。
2.2.4评分标准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則附表;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提供虚假的业绩;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SYS标段:
评标办法前附表[5]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检测服务费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被国家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4)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试验检测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出资情况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中心试验室主任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 25分 业绩: 20分 履约信誉: 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保留至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6]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试验检测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及建议 | 25 分 | 一般:15分 较好:15-20分 满意:20-25分 | ||
技术服务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及建议 | 10 分 | 一般:6分 较好:6-8分 满意:8-10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中心试验室主任的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符合最低资格要求得15分,每增加一项类似公路工程试验室主任经历加10分,最多加10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 E1: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1.5分); E2: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1分)。 投标价得分最低得分为0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 分 | 四级及以上(包含四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工作 | 20 分 | 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12分,近5年内每增加1项四级及以上(包含四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工作加8分,最高加8分。 | |
履约信誉 | 10 分 | 信誉 | 10 分 | AA级 10分 A级8分 B级7分 C级6分 D级不能通过评审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信誉评分依据为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最新年度《关于公布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结果〔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jtsyjc.net) “试验检测机构查询”获取〕,如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公布最新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投标人的信誉评分按照A级确定。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中心试验室主任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核实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正阳街46号
邮政编码: 130700
联 系 人: 刘晓东
电话: 157*****000
传 真: 0434- *******
[1] 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2]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各项分值小数点后二位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最终评分小数点后三位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3] 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2)目规定的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 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方式,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
[4]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5]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
[6]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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