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铁塔2019年能源经营充电桩产品及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青海铁塔2019年能源经营充电桩产品及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青海铁塔2019年能源经营充电桩产品及服务采购项目,比选编号:JSZBZB********,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项目名称:青海铁塔2019年能源经营充电桩产品及服务采购项目。

1.2 比选内容:青海铁塔2019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智能网关、软件平台以及对应的施工服务采购。

1.3 项目规模:预估金额160万元(含税)。

1.4 供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15-20日内。

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 质保期:自终验合格起12个月。

1.7 供货地点:青海省,比选人指定地点。

1.8 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子项目,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项目

标段内容

标段划分

预估金额

子项目1

设备部分

标段1

72万元

标段2

48万元

子项目2

施工服务

标段1

24万元

标段2

16万元

标段一:西宁、海西、海北、玉树、格尔木;占全省份额60%;标段二:海东、海南、黄南、果洛;占全省份额40%;每个标段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中选1名,备选1名,标段1与标段2不可兼中,标段1已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第1名的,标段2不再推荐为中选候选人。

1.9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项目1:设备部分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经营范围许可。

2.2 参选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3 参选人应答产品需具有泰尔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2.4 参选人需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包含本次采购产品,提供证书复印件。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7 参选人须具备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2份项目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加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

2.8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2017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2.9 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0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0.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10.2被责令停业的;

2.10.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2.10.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2.10.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

2.10.6 参选人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服务过程中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0.7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项目2:施工服务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经营范围许可。

2.2 参选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3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2)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3)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 参选人须具备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2例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加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

2.6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7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2.7 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8.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8.2被责令停业的;

2.8.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2.8.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2.8.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

2.8.6 参选人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服务过程中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8.7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 8 月 15 日(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48号经发大厦13楼办公室 ;联系人:常东旭;联系电话:151*****235

4.3比选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转等形式。“转账事由”填写:“项目名称简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请提前电话联系。

4.4.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3 【税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参选人名称


2

参选人注册地址


3

参选人信函邮寄地址


4

参选人注册登记电话


5

纳税人识别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0

项目联系人

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11

报名子项目

项目1/项目2

12

报名标段

标段1/标段2

注:

1. 本表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4.4.4 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4.5上述文件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且同时提供税务信息登记表可编辑word版),并发送至比选代理邮箱,及时联系比选代理机构确认,由比选代理机构向参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注:比选文件的接收邮箱为参选人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唱价截止时间)为: 2019 年8 月26日14时 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48号经发大厦23楼小会议室。

5.2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唱价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籍人士须携带护照原件))准时参加。

5.3比选文件的语言:中文。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上同步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 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比选人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48号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 目 联系人:常东旭,赵倩

电话:151*****235184*****524

电 子 邮 件:184*****524@163.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编:210003

开户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账  号:****************845

比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9年8 月1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品 充电桩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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