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防水、防潮工程项目

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防水、防潮工程项目





1、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工程已由国烟计[2001]488号文批准技术改造,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防水、防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防水材料生产能力且具有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为68690m2
2.2 招标范围: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防水、防潮工程项目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沙卷烟厂内
2.4工期要求:55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2.6材料要求:APP改性沥青卷材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申请人资质条件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4.2 本工程投标人应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4.3 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企业资质要求
4.3.1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4.3.2生产企业资质要求:注册资金900万元以上(含900万元),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本人近三年必须有1个以上(含1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报名时间:2006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不含公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6.2 报名地点: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03室。
6.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6.4 报名时要求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行应清楚地注明“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期防水、防潮工程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6年 10 月 17日下午2:30时(北京时间)以前送至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03室。
9、招标人定于2006年 10月 17 日下午2:3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质验证。申请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质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证(以上原件要求能体现年检情况)及“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类)和项目经理本人近三年1个以上(含1个)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原件。(以上原件要求能体现年检情况和有效期)。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招标人拒绝接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10、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被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肖 琴张治平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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