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委宣传部采购电子政务信息化平台软件系统技术整体托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叶城县委宣传部采购电子政务信息化平台软件系统技术整体托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叶城县委宣传部
二、 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政务信息化平台软件系统技术整体托管服务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1、电子政务信息化平台软件系统技术整体托管服务 数量:软件服务系统9套、应用系统技术服务3项预算金额:*******元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叶城县委宣传部采购电子政务信息化平台软件系统技术整体托管服务项目,原有电子政务信息化平台系统由上海迅帆数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研发,具备唯一的知识产权和相关信息技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故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上海迅帆数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9818号1幢311室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工作单位 |
1 | 张明琴 | 工程师 | 工行喀什地区分行 |
2 | 张宇 | 主任 | 喀什中级人民法院 |
3 | 李刚 | 工程师 | 喀什日报社 |
4 | 孙宁山 | 经济师 | 新疆都市建筑设计院 |
5 | 王旭航 | 高级工程师 | 喀什广播电视台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叶城县委宣传部采购电子政务信息化平台软件系统技术整体托管服务项目,原有电子政务信息化平台系统由上海迅帆数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作研发,具备唯一的知识产权和相关信息技术,该项目系统维护专业性强,为确保无缝对接,现此平台系统的整体托管服务建议由原开发公司---上海迅帆数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叶城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魏小莉
联系电话:151*****589
地址:叶城文化东路19号院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叶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
联系人:张燕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叶城县财政局
附件信息:
********753/20198/a3bdddf1-345d-4185-98e8-00911e1c0063">DY-17号 叶城县委宣传部采购电子政务信息化平台软件系统技术整体托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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