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污水处理提标及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监理谈判公告

河津市污水处理提标及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监理谈判公告

河津市污水处理提标及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监理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河津市污水处理提标及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监理已由河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津市污水处理提标及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Z140*****591********3

2.3主要建设内容:改扩建4万m3/d污水深度处理设施一套,新建污水处理厂到河津市电厂循环冷却用水处输水管线14500m,铺设7350m高压电缆。

2.4建设地点:河津市污水处理厂内。

2.5项目预算:927000元;财政评审价为:338000元

2.6采购范围:河津市污水处理提标及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7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8月15日08时00分起至2019年8月19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法:登陆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ycggfw.gov.cn)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yczf格式)。

本项目应注册监理单位用户类型,并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获取时间内支付文件费,逾期将无法支付并下载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主体库注册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2019年8月26日14时30分。

5.2递交的方法:登陆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ycggfw.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yctf格式)。

供应商应使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谈判时需携带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

5.3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任选一家银行进行缴纳)

6.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交纳。

6.2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柒佰元。交纳谈判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6.4账户信息:供应商在交易系统“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选择投标的包段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开户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城建支行行号:********3539

(2)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营业部行号:********1010

(3)开户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行号:********0026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河津市泰兴东路

邮编:043300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街131号华德广场小区B座1101室

邮编:030006

联系人:牛先生

电话:136*****888

电子邮件:HYSDZBDL@163.com

9.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告期限为: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9日

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4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水回用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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