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机房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3)、具有大型机房设计经验。
1.5 标的二的设计单位要求:
(1)、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资质乙级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质二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具有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质或提供具备此资质的合作单位的合作承诺函。
1.6 本次招标将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若有纠纷,将按中国
现行的法律、法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应向广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1.7 凡参加本次招标并承诺遵守有关设计组织管理规定的投标人均被视为承认《广州
证券中心机房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本招
标文件规定的条款完成装修设计。
1.8 本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文件及附
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
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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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
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概不负责。
1.10 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
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11 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负责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
到的有关资料,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1.12 本工程地址位于广州番禺区小谷围大学城中六路1 号大学城综合信息枢纽楼4
楼,租赁面积约2945m2。其中标的一建筑面积约1825 m2,标的二建筑面积约1120 m2,楼
层使用率为63.56%。
2 投标人的质疑
2.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
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
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2.2 招标人统一安排投标人在2011 年3 月31 日15 时勘察现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9*****073;国先生,电话133*****569
2.3 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可在2011 年4 月1 日11 时前通过传真
***-********)发给招标人。无要求澄清问题的投标人也应以传真件通知招标方联系人,
以便招标方将答疑统一整理为招标补充材料以书面方式答复所有投标人,所有传真件必须
注明投标人公司全称。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
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的,以补充材料为准。
3 投标要求
3.1 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
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
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2 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该方案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
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3 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文件及密封包装准确无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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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给予投标人主动改正的机会,以免产生对其他投标人的歧视性做法。
4 设计成果要求
4.1 标的一要求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最终设计成果:
? 设计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计说明、各专
业(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防雷等)设计说明、关键技术
说明、技术经济指标等;
? 方案图册(CAD 图四份,效果图二份);
? 设计图纸:包括环境关系图、总平面、主要平、立、剖面图、功能分析图、整体
效果图、鸟瞰图、总平面图效果图、绿色环保指标等;
? 各子系统的投资估算;
? 各子系统材料表和其它招标方要求的施工图;
? 可供施工投标使用的各子系统工程量计价清单;
? 供投标使用的主材品牌、规格选用清单,除招标方指定外,每项主材至少提供二
种同档次可选品牌。
4.2 标的二要求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最终设计成果:
? 装饰总平面图、剖面图、家具布置图、各向立面图、天花布置图、效果图;
? 前台施工图(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天花布置图、节点图);
? 办公区施工图(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天花布置图、节点图);
? 照明、暖通、给排水、消防等各专业平面、立面、剖面、节点施工图;
? 材料表和其它招标方要求的施工图;
? 可供施工投标使用的工程量计价清单;
? 供投标使用的主材品牌、规格选用清单,除招标方指定外,每项主材至少提供二
种同档次可选品牌。
5 设计进度要求
设计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 天内完成方案整合优化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最终审
核完成后2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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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设计质量要求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批要求及招标人提出的设
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向招标人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7 投标保证
投标有效期90 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
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应招标人的要求澄清除外)
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8 延 期
8.1 如果招标过程出现招标人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
应延长。
8.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
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9 投标文件的提交、接收
9.1 投标文件应在2011 年4 月18 日16 时前交给广州市先烈中路69 号东山广场主楼
5 楼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总部梁先生(电话:********-***)处。
9.2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以招标人的最新通知为准,投标人在提交投
标文件临近截标时间应向招标人查询核实接收投标文件的地址和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提交
投标文件截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
9.3 超过规定时限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收取。
10 废标
10.1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
各种证明文件存在遗漏、空白、过期、前后不符等不能令招标人信服的疑点。
10.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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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按要求密封;
? 《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 有明显抄袭行为;
? 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 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资质等级。
10.3 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作出,废标的决定也由
招标人作出,其他人无权干涉。
10.4 投标文件如果隐瞒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事实,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授予合同
11.1 投标人参与投标则被视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拟签订的设计合同样板》
的合同版本,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 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
的合同版本订立书面合同,设计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计算。
1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
的行动。
11.3 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
(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
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
11.4 招标文件未明确的事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
12 设计费取费标准
12.1 工程设计收费可按建筑面积单价收费。
12.2 本招标工程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投标价格包干。
13 知识产权
13.1 评标结果公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展示投标作品。
13.2 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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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
标人支付费用。
13.3 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修改。
13.4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3.5 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3.6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
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13.7 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
条款。
14 其 他
14.1 中标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履行合同后保留最少3 年。
14.2 中标人职能分工以现有场地建筑结构为依据,完成各项设计;
14.3 中标人与其他设计单位(如标的一与标的二)的联系协调工作、以及相关的配
合费用,中标人必须在投标过程综合考虑,并把该部分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报价总价中。
14.4 各分部工程设计除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
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外,还必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相关专业专家
论证小组的论证,并配合招标人及专家论证小组的意见进行设计修改而不额外增加设计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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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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