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公告
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公告
编号:CSCEC2B-SH-SYF-ZYFB-014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
工程
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招标
招
标
文
件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SH-SYF-ZYFB-014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本工程防水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1.2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邵逸夫医院内
1.3 建设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1.4 监理单位: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119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815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8140平方米,A楼地上23层(不含设备层),B楼地上17层,地下三层,基坑深度17.8米,建筑高度110米。
1.6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防水工程施工。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现场划分为准,乙方服从甲方的现场划分。
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方式内容
2.1 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项目A、B楼及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下室底板、侧墙和室外部分顶板;屋面防水;厨房、卫生间等地面、墙面防水以及图纸要求的一切相关内容。当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和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削减,乙方无条件接受,发生的费用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 承包方式:专业分包:包工、包主材、包辅材、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机械和工具、包维修等。
注:防水工程所选材料品牌或生产厂家在德高、汉高、立邦、东方雨虹(上海)、广东科顺或相当于内。
2.3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下以下内容):
详见附表1项目特征描述,具体以图纸为准。如有设计变动,按最终甲方与业主确定的设计变更执行。
2.3.1 材料的运输、看管、二次倒运、装卸、搬运,基层清扫、基层处理、铺贴、养护、蓄水试验、自检、施工成品保护、保修等完成施工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工完场清工作。
2.3.2 甲方享有对乙方施工的工程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因素造成的违约扣款的权利。严禁转包、分包,一经发现,按合同总价的10%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责令退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3.3 乙方施工后的工程出现漏水,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返工修补产生修补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补偿。
第三条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开工;
计划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竣工;
3.1 工期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且应满足甲方下达的总工期和阶段性工期,确保各阶段工期和总工期按时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按扣款5000元处理。
3.2 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3 乙方应按甲方各阶段工期的进度计划安排及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指令,提请供货计划及安排相关劳动力进场施工。
3.4 工期顺延的条件: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认定标准按国家规定)、甲方代表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形。
3.5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甲方将不予费用补偿,该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中。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最终以现场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本合同暂定合同价款(不含税): 元(大写人民币: )。 增值税税率: % ,税金: 元(大写人民币:)。
4.2 合同单价参照附表1。
4.3 附表1中的综合单价包含所施工内容采用综合施工单价包干:
综合包干施工单价均含清理基层、配制防水涂料、铺设、保修、保养、蓄水试验、人工费、材料费、材料的运输费、装卸费、一次或多次搬运费、人员多次进出场费用、机械工具费、利润、税金、文明施工配合费及可能发生的二次修复费用等完成所承包范围的一切施工费用;
4.4 结算面积:墙体仅按最终完工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底板及屋面按水平投影面积扣除采光井、烟道等未施工面积计算。天沟、落水口、管道根部、通气孔、变型缝、沉降缝、分仓缝、设备基础等部位的附加层工程量不予计算,所有卷材的附加层与搭接相关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结算长度依据图纸按照乙方实际施工范围计算(超过图纸要求范围不计入)。
4.5 本工程无预付款。
4.6 过程付款,付款节点如下:
1)每月30日前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的60%。
2)全部完成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
3)提供全部结算资料及合格竣工验收资料,并按承包人确定的资料审核程序达到要求,经双方确认后支付至完成工作量的85%。
4)完成质检竣工备案后,分包人提交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和结算书,总包完成审核、双方确认且甲方公司完成结算后后支付至竣工结算总价的 95%;在乙方收到95%款项之前,须按结算价款全额开齐工程款发票交甲方。
5)工程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6)质量保修金支付时间:保修期满后30天后,若乙方完全履行保修责任,无违约及扣款事项,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无息返还保修金。因乙方所施工程渗漏引起的打针、维修等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拒不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在质保金内扣除
4.7 本工程为一般计税项目,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单价(总价)中已包含税金,价格不予调整,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进行工程款支付,若国家后续调整增值税税率,则分包单位合同内的不含税单价不变,税率按照国家调整后的计算。
4.8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每次付款前,乙方按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相关政策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执行9%(按一般计税方式),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联系电话:***-********
备注栏信息——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服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邵逸夫医院内
4.9 在工程承包范围内不再发生任何签证费用,即不再签认包干范围以内的停窝工等费用。
4.10 若乙方有违约等事项,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且乙方必须于两天内将现金交至甲方项目商务部,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4.11 结算必须经过甲方公司商务部的审核方可生效。
第五条 施工质量要求、竣工验收
5.1 工程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验收按国家现行标准及甲方要求执行。确保无渗漏,乙方承担因质量发生问题所造成经济损失,并确保乙方施工质量不影响本项目创 “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钱江杯”,“鲁班奖”。
5.2 施工验收:乙方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报告,接受甲方质检部门检查,每个分项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分项工程一次合格率达不到100%时(以甲方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为准),乙方除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整改外,按本单位当月单项工程量的百分之一扣减结算额;乙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时,乙方以自己的费用负责无偿修复,并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工程图纸进行设计施工,不清楚问题要及时与甲方工程部门联系。
2)甲方如有设计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3)施工结束后,甲乙双方按施工图纸及工程联系单要求共同验收。
第六条 双方职责
6.1甲方职责
6.1.1 甲方委托 封月恒 负责对本合同的内容全面实施的监督管理,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服务、监督、管理、协调、控制。
6.1.2 负责提供一套施工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交底。
6.1.3 负责提供临水接口;临电一、二级电箱。三级电箱及电线、水管由乙方提供。
6.1.4 提供给乙方施工作业面的轴线及标高控制点的位置。
6.1.5 协调乙方同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
6.1.6 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查。甲方的审查并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
6.1.7 监督、考核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工作。对乙方达不到要求时,随时提出整改并督促检查,必要时进行处罚。
6.1.8 甲方以书面或书面传真形式通知乙方货物进场;第一批货物进场提前五天通知,以后货物进场提前2天通知。
6.1.9 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做好施工前准备;
6.1.10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6.1.11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影响工期的现场签证相关手续。
6.2乙方职责:
6.2.1 乙方委托 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管理及本合同的实施,按本工程的规模和甲方要求完成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施工任务。
6.2.2 乙方对本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组织和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6.2.3 三级电箱和电线、水管由乙方提供。
6.2.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各种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2.5 乙方应充分预计到其他分包单位施工时可能对防水施工造成的破损以及对其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予以修补,发生的费用含在合同单价内。
6.2.6 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保证工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漏水,由此而造成的修补的一切费用皆由乙方承担,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若甲方另找施工队伍修补,产生的修补费用在结算时直接予以扣除;
6.2.7 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6.2.8 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6.2.9 乙方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2.10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现场给予确认时,不能因为甲方未能及时签证而停止施工,否则作违约处理。
6.2.11 乙方必须为从事施工场地内自有员工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单价内,不得另外计算费用。
6.2.12 积极配合其他工程施工,并做到工完场清。
6.2.13 乙方保证节假日、农忙期间的正常施工。
6.2.14 乙方负责按国家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并负责报甲方。
6.2.15 乙方必须遵守和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
6.2.16 乙方必须供应、使用双方合同约定的材料,并负责对工程用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对自供材料的质量负责。乙方负责检测并承担费用。
6.2.17 对甲方提供工程图纸、施工说明书等妥善保存,无论任何文件均应保密,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18 乙方施工前应清除分包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物,甲方协调解决施工材料、机具的存放和保管场所,乙方自己保管;
6.2.19 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展情况、工程结算、合同单项竣工验收等资料;
6.2.20 对有关本单位人员、设备、材料的安全负责,应安全文明施工,因自身原因造成工伤事故自负其责,并努力消除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影响环境的因素,确保不污染环境。
6.2.21 如需办理交易凭证,合同订立完成以后,乙方应及时办理交易凭证,费用乙方承担。按时缴纳应由乙方承担的地方政府各管理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
6.2.22乙方签订合同前已充分了解了现场及主体结构情况,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内容,否则按违约处理。
6.2.23乙方根据甲方现场的要求提前10天提供材料计划,如乙方不能按时满足甲方要求,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6.2.24 乙方施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确认,如有质量问题应拒绝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2.25乙方需在双方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完成双方签订合同在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的备案工作。
第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
7.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所有因乙方发生的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创“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钱江杯”及“鲁班奖”,甲方在结算时按乙方完成量总价的80%对乙方进行结算。
7.2 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严禁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3 现场临建及现场文明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乙方在进场前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25元/顶、安全马甲15元/件、防护面具、口罩等等),若未配备的可由甲方代为配备,产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7.4 乙方进场前须在甲方后勤部办理有关进场手续,提供进场人员名单、特殊工种上岗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至甲方项目部办理门禁磁卡,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0元/张,且保证按照甲方规定的大门进出,如未按甲方要求执行,一经发现收取分包人违约金100元/人*次。退场时由乙方统一返还磁卡。
7.5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接受甲方的安全交底,进场后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安全操作,确保安全防护到位,并且在危险地方要有明显标志。施工必备的安全消防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布置。
7.6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100%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除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处以乙方违约金100,000元/人;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处以乙方违约金50,000元/人;每发生一起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事故,除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处以乙方违约金5000元/人。
7.7 事故处理: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首先由乙方自费对本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及善后处理工作。在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甲乙双方再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分清责任、并对发生的费用进行处理。
7.8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在工人进场后立即由乙方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甲方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提供退场人员名单,以便甲方及时办理工伤保险注销手续。如乙方不提供或不及时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办理工伤保险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办理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结算价的0.23%从结算中扣除),如发生意外,甲方负责办理理赔手续,损失除劳动部门以外的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7.9 严禁乙方打架斗殴,发生一起甲方按每人每次20000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7.10 乙方须服从甲方统一指挥,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包括本方施工人员的三级教育卡,施工人员的上岗证等)。
7.11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若甲方工人生活区有多余宿舍,可安排乙方住宿,除此以外甲方不安排乙方住宿,工人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7.12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3)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水、电供应
9.1 甲方承担本分包工程范围内所有的水、电费用。
9.2 乙方承担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临水临电设施的施工费用及维护。
9.3 乙方在使用时要注意水、电的节约,如乙方在使用时有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行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承包人支付不超过2000 元/次的违约金。如违约次数累计超过 10次,则承包人有权在乙方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合同总价1 % 的款项,作为乙方对承包人水电费用的补偿。
第十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
10.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当地安全施工标化工地,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确保“区文明、区标化”,严格按照“当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标准实施。
10.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达到:合法用工,杜绝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高处坠落、触电造成的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食物中毒、现场作业中毒、火灾、爆炸、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触电、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造成的轻伤事故、工伤事故频率零;竣工安全考核优良。防水材料易燃有毒,应注意存放。施工现场周围严禁烟火,皮肤上沾上涂料,应及时用沾有相应溶剂的棉纱擦除,再用肥皂和清水洗净。
10.3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必须保证合理用工,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乙方保证不使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
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安排四级体力强度的工作。
严格执行女工“四级”保护规定。
不准乙方拖欠民工工资。
务工人员证件齐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招用无证人员;务工人员名册及证件复印件报现场项目经理部备案。
严禁私招乱雇、冒名顶替、使用童工、50周岁以上及有犯罪前科人员,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后果自负。
10.4个人防护的一般要求: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固定点牢固可靠,高挂低用。
乙方在进场前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25元/顶、安全马甲15元/件、防护面具、口罩等等),若未配备的可由甲方代为配备,产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10.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100%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00000元/人;
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00000 元/人;
每发生一起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5000 元/人;
乙方打架斗殴,发生一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000 元/次
10.6事故处理: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首先应由乙方自费对本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及善后处理工作。在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再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分清责任、并对发生的费用进行处理。
10.7环境管理目标:
10.7.1 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污水排放符合国家级当地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废弃物分类管理回收;能源资源节约降耗;
10.7.2材料的控制:
禁止使用国家、地方已淘汰的产品和材料。
优先选用环保产品、材料。
按国家、地方工程验收要求对采购产品的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进行检测,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对环保产生不利影响的建筑材料在使用时,严格按规定控制用量、部位、方法等。
危险化学品按专门措施进行采购、运输、贮存控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杭州市政府有关施工的规定及甲方的指令,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甲方的指 令,甲方有权以扣发工程款作为对乙方的处罚。
11.2因乙方原因,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产品返工、报废重制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11.3 如乙方未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或合同约定质量目标,经责令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或削减分包内容、终止合同;因甲方原因除外。
11.4 若乙方中途退场或因无履约能力被甲方清退出场,则双方按照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照合同单价的60%办理结算,乙方必须一天内无条件退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条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11.5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或未能履行自己应履行的职责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11.6 若乙方拒收甲方的函、通知、违约单等文件(乙方有合理申辩权),甲方现场经理和商务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后,直接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11.7 乙方在进场前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若未配备的可由甲方代为配备,产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11.8 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没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清理,发生的费用加倍在工程款中扣除。
11.9 工程施工完毕后,一经验收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在3天时间内撤离现场,包括所有施工人员、机具设备等,否则每天支付给甲方 2万元的违约金。
11.10 保修期间,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保证24小时到场,不得推辞,否则甲方另请分包队伍修复,产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双倍扣除。在保修期内因材料和施工质量引起的渗漏,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还要补偿甲方的损失。
11.11 除非双方终止合同,或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12.2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12.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12.4 乙方需签订的合同附件:
附表1:《防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表》
附件1:《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附件2:《廉 洁 协 议》
附件3:《质量管理协议书》
附件4:《综合治理协议书》
附件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环境控制目标协议书》
附件6:《防火安全协议书》
附件7:《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附件8:《安全费用明细表》
工程承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人:
(公章) (公章)
住 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518号 住 所:
金鹰大厦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签订时间:2019年 月 日
附表1:
防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 暂定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其中安全生产费(元) | 计算规则 | 品牌 | 备注 |
单位 | (㎡) | (元/㎡) | |||||||||
地下室防水工程 | |||||||||||
1 | 地下室底板卷材防水 | ①、1.2mmAPF-C预铺式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非沥青) | ㎡ | 17000 | 按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结合现场实际计算(超出图纸要求范围不计入),综合各个施工部位,综合各种型号及规格,附加层、搭接及重叠部分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计算面积。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 | 所选材料品牌或生产厂家在德高、汉高、立邦、东方雨虹(上海)、广东科顺或相当于内。 | |||||
②、 清单工程量不含搭接及附加卷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
2 | 地下室外墙卷材防水 | ①、1.5厚Ⅰ 型单面自粘膜高分子防水卷材一道 | ㎡ | 1500 | |||||||
②、 清单工程量不含搭接及附加卷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
3 | 地下室顶板卷材防水 | ①、1.5厚Ⅰ 型单面自粘膜高分子防水卷材一道 | ㎡ | 7500 | |||||||
②、4厚SBS耐根穿刺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
③、 清单工程量不含搭接及附加卷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
4 | 地下室底板涂膜防水 | 1.5厚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 ㎡ | 14000 | 按图示尺寸的涂抹面积结合现场实际计算(超出图纸要求范围不计入),综合各种厚度。综合各个施工部位,综合各种型号及规格。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 | ||||||
5 | 地下室外墙涂膜防水 | 1.5厚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 ㎡ | 9000 | |||||||
6 | 地下室顶板涂膜防水 | 2.0厚聚氨酯防水涂料 | ㎡ | 7200 | |||||||
7 | 地面涂膜防水 | 2厚JS防水涂料(三道),在阴阳角、管道周围涂刷加强层,翻起300 | ㎡ | 1600 | |||||||
8 | 墙面涂膜防水 | 1.2厚JS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 | ㎡ | 350 | |||||||
地上防水工程 | |||||||||||
1 | 屋面卷材防水 | ①、1.5厚Ⅰ 型单面自粘膜高分子防水卷材一道 | ㎡ | 7500 | 按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结合现场实际计算(超出图纸要求范围不计入),综合各个施工部位,综合各种型号及规格,附加层、搭接及重叠部分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计算面积。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 | 所选材料品牌或生产厂家在德高、汉高、立邦、东方雨虹(上海)、广东科顺或相当于内。 | |||||
②、 清单工程量不含搭接及附加卷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
2 | 屋面卷材防水(绿化屋面) | ②、4厚SBS耐根穿刺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 | 2600 | |||||||
②、 清单工程量不含搭接及附加卷材,投标人自行考虑 | |||||||||||
3 | 屋面涂膜防水(屋面) | 2.0厚聚氨酯防水涂料 | ㎡ | 7300 | 按图示尺寸的涂抹面积结合现场实际计算(超出图纸要求范围不计入),综合各种厚度。综合各个施工部位,综合各种型号及规格。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 | ||||||
4 | 楼(地)面涂膜防水 | 1.2厚JS防水涂料(三道),在阴阳角、管道周围涂刷加强层,翻起300 | ㎡ | 14000 |
注明:
1) 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基层、配制防水涂料、铺设、保修、保养、蓄水试验、人工费、材料费、材料的运输费、看管费、装卸费、一次或多次搬运费、人员多次进出场费用、机械工具费、利润、税金、物价上涨等风险费、文明施工配合费、差旅费、加班费、各部位不同防水材料之间的搭接及可能发生的二次修复费用等,为完成所承包范围的一切施工费用和材料损耗费用、工程可能发生的任何窝工、抢工、创优费用,自检、施工成品保护及工完场清(垃圾清理至甲方指定区域)等完成施工的所有工作内容。以上价格不论施工部位,施工时间、施工方式等,单价均不调整。
2)结算面积:墙体仅按最终完工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底板及屋面按水平投影面积扣除采光井、烟道等(所有洞口)未施工面积计算,承台侧壁与上翻按图纸尺寸计算(超过图纸要求按图纸计算,少于图纸要求按实计算)。天沟、落水口、管道根部、通气孔、变型缝、沉降缝、分仓缝、设备基础等部位的附加层工程量不予计算,所有卷材的附加层、搭接及重叠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结算长度依据图纸按照乙方实际施工范围计算(超过图纸要求范围不计入)。
3)防水所用材料必须是正品,且需留好样本,若发现材料掺假,假货一律不计算,并赔偿甲方因材料掺假导致的所有费用,甲方有权因乙方材料掺假将乙方清退出场。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单位名称(签章)单位名称(签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文明,双方在签定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分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2、工程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3号邵逸夫医院内
3、分包范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防水工程,具体施工部位以施工图纸和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或视乙方的施工能力调整乙方的施工范围,乙方应无条件遵照甲方的指令执行并办理书面确认,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分包方式:专业分包
二、工程项目期限
开工日期: 2019 年 8月 1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2020 年 12月 31 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项法规、条例、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C证,能正常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应有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准备。
(1) 工程项目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 乙方按照甲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以上两项并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3) 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所有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甲方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如甲方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乙方相关负责人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未安排人员整改的或整改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除了按照《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底线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将安排人员对隐患部位进行整改,整改发生的人工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5、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要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教育记录,每天必须报甲方。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和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张利军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8、甲乙双方操作过程中所需的安全帽由甲方代为购买、统一编号进行发放,费用25元/顶(费用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它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防护用品规定,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9、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电缆电线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经过总包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到总包物资部门登记备案,。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和租赁手续,借出方保证借出的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0、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电箱、电缆电线、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能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电箱、电缆电线、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1、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宣传标语、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必须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更动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上岗,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作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作业,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和使用电器和机械设备。
1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过甲方的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15、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6、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合同后,将所有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电子版)提供给安全部劳务管理员,并自觉的向所在区(县)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户籍手续,并向所在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全监督站、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等有关手续。
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报上级有关部门,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和善后处理,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8、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
19、其他: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签章)(签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廉 洁 协 议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杭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杭州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不得以回扣、返还资金方式给甲方项目有关人员,如发现则扣罚乙方工程总结算款5%。
十二、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三、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十四、本廉洁协议作为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编号CSCEC2B-SH-SYF-ZYFB-014 )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质量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方:
为保证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 工程按照业主的要求完工,总分包方签订如下管理规定,以共同遵守,如与总分包合同有不一致处,以较高要求为准:
1、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按设计及规范施工;无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现象;杜绝质量事故;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检验批实测合格率85-90%以上(具体根据项目自行确定);本工程创优目标: (不能低于合同和责任书目标并达到当地领先水平) ;顾客满意度达90%以上;工程所有材料、半成品合格率100%。
2、质量标准
2.1工程质量标准采用现行的国家、地方及中建总公司的验收规范,如图纸要求与国家、地方、中建总公司施工验收规范之间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分包单位应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并同时取得业主及总包方的认可为做为施工依据。
2.2分包方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格遵守总包的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按项目部创优目标精心施工。
2.3分包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进场,必须向总包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和质检报告,材质试验必须由总包单位、监理方见证取样,检验结果必须报总包单位,严禁未经检查和试验或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投入使用和安装。
3、质量管理
3.1分包方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其机构及名单报总包方。
3.2分包方应按专业配置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质量员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其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控制工作。若分包单位未按要求配置专职质量人员,总包方有权向分包单位每月收取5000元违约金作为聘请质量人员的工资;
3.3分包方应按照施工图、施工技术规范、项目工程部的交底对每一个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增强质量意识,精心施工每一道工序,积极进行质量自检和交接检工作,配合好总包方的质量验收工作。
3.4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服从总包方对于质量要求的口头及书面指示,遵守总包方各项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创优目标精心施工。
3.5分包方应对总包、监理、业主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及要求立即认真整改落实。
3.6分包方认为可能出现安全质量隐患的地方,尽快向总包方的工长或技术负责人反映,待处理后再继续进行施工。
3.7分包方在大面积施工前,要先做样板示范,总包方和甲方(监理)对样板示范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工作效率、各专业协调配合情况,从而确定整体工艺流程、资源配备、质量标准样板,用以指导大面积施工。
3.8分包方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应采用招标择优录用的原则,要求多家材料商提供样品,建立样板库,为总包单位、甲方(监理)选择(考察)提供参考。
3.9分包方要参加总包方定期召开总包方与分包、分包与分包各专业之间的协调会,由分包方提出需要总包方协调的各项事宜,总承包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确保工序搭接合理,工种配合得当,尽量避免人为返工,保证工程质量;对未经总包同意而未参加会议的分包每次处以500元/人的违约金。
4、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
4.1分包方(商)应满足总包方制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相关要求,总包方对分包商的工程质量拥有监督责任权和质量一票否决权。本工程分包项目施工中,所有方(商)的施工质量均需按总承包商设定的质检程序,分级检查、填写书面记录、明确检评意见、签字盖章后,待监理工程师终检合格后,其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等,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任何一次检验不合格,都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监理和总包质量部门验收擅自对施工工序进行隐蔽的,每次处以分包方2000-20000元违约金;对未通过监理和总包方质量部门验收,无浇灌令擅自浇灌砼的对分包处以2000-50000元违约金。分包严禁在商品砼中擅自加水,发现一次,即对责任分包处以50000元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2总包方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现场施工各分包单位进行定期质量大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各分包单位进行打分排名,对在定期检查中连续三次排名最后的分包单位有权收取2000~50000等元的违约金;对在定期检查中连续三次排名第一的分包单位给予相应奖金。
4.3总包方的检查认可并不代表分包单位责任的转移,即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次检查又发现由分包单位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分包单位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总包方的有关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4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双方约定的分项工程验收部位,分包单位经自检后由总包方负责在隐蔽和分项工程验收48小时前通知监理、业主方参加验收:通知包括分包单位的自检记录、隐蔽和分项工程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分包单位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和总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监理和总包方组织分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4.5所有分项工程第一次施工前需要先做样板,在样板工程通过监理和总包质量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严禁无样板工程或未通过验收擅自大面积施工,违反规定的,将对分包单位收取2000-50000元违约金。
4.6资料每日收集,每半月清查一次,资料少份数,多次纠正还不合格的将每次对分包收取5000-10000元违约金。
4.7各施工班组,应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弄懂、弄清技术要领,每项工序都必须向工人进行详细操作交底,严禁无交底施工,违反规定的,将对分包单位收取2000-5000元违约金。
5、分包方的质量责任
5.1施工过程要工完场清,否则由总包统一请人清理,费用从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2施工过程中严禁出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现象。否则收取5000元-10000元/条违约金,连续两次检查发现同一问题的,收取10000元-20000元/条违约金,并承担所有整改、返工费用。
5.5凡对总包方所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认真整改处理的或在整改期限内仍没达到整改要求的,总包方将收取违约金为1000~50000元。
5.4在工程施工期间,因分包方的原因导致质量不合格,业主或质检站对总包单位进行罚款或因此造成的索赔及返工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5.5分包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经总包方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后,凡属分包方责任的,全部损失有分包方负责,并对分包方另进行10-50万的罚款;非分包方责任,经过事故分析找出原因,由责任方承担经济损失。
总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方:
总包方授权代表: 分包方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工程名称: 编号:
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
交底日期 | 施 工 队 组 | |||
交底提要 | ||||
交底内容: |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交底人: 年 月 日 | |||
接受交底人: 年 月 日 | ||||
1. 此表由交底人填写,接受交底人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保存壹份;
2. 作分项工程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
质量问题通知单
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五期建设工程 | 工程部位 | |
质量经理 | (章) | ||
质量问题描述(部位可追溯、事实数据化): 1、 2、 3、 4、 质检员: 年 月 日 | |||
纠正完成时间: 年 月 日所有防预措施必须到位。 | |||
处置不合格品的方法:□ 返工 □返修 1、 2、 3、 | |||
返工或返修要求: 纠正单位: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施工自检、交接检记录
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工 程 名 称 | 检查部位 | ||||
工序/检验批 | 检查日期 | ||||
检查依据: | |||||
自检、交接检内容及检查结果: | |||||
检查结论: 检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本道工序班组长: 下道工序班组长: 日 期: | |||||
施工单位 | |||||
专业工长 | 专业质量检查员 | 日 期 | |||
附件4
综合治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综治管理,加强对宿舍的安全防范、防火、防盗、卫生、治安、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项目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搞好工地安全防范工作,依据《杭州市治安防范责任条例》、《杭州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杭州市单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劳动力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部制定了如下管理制度:
1、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成建制外省市施工队伍,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沪许可证,经总包单位验明后方可进场施工。
2、乙方在得到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后必须上交履约保证金,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待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在无综合治理纠纷、事故、案件的前提下,甲方将综合治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在进场后违反了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则待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甲方将按规定在综合治理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成建制队伍原则上都应使用自己的队伍,个别单位使用零星外来民工的,这些民工应持有身份证、就业证、劳务证、健康证和居住证.证件不齐全的禁止入场。
4、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外省市民工由乙方登记造册,报甲方备案,证件必须齐全,证件不齐的人员禁止进场,人员变动及时通知甲方单位。
5、所有人员住房一律服从服从总包安全部后勤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房,强行抢占、每间房住人按甲方规定执行,小房间不少于5人,大房间不少于8人,生活用电核定为15度/月·间,供员工手机充电和看电视,(注:宿舍的照明,没有接入电表计量),超出核定量部分的电费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1.2元/度(大写:壹元贰角)生活用水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节约使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浪费行为收取1000~3000元/次违约金。
6、乙方人员在进场时,必须具备进入施工现场的有效证件,在项目进行登记注册,办好甲方规定的所有证件。进入施工现场需具备的证件有:身份证、健康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必须是原件,如因个别人特殊原因,乙方单位要做担保。进场人员必须在进场的同时办理好胸卡,办理胸卡缴押金20元/张,工本费20元/张(包括照相)。
7、员工就餐,在甲方项目食堂用卡就餐(若有食堂),必须一人一卡,房间按办卡数量分配,每张卡交押金20元。
8、乙方必须至少配备两名后勤专职人员,指派 同志和 同志为后勤专职管理人员,与甲方后勤主管同一个办公室办公,协助甲方作好人员、后勤管理和实名制的管理。如果未配备专职人员,甲方每月对乙方罚款6000元,直到人员到位为止。
9、乙方要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果因乙方未对职工教育,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
10、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甲方不安排乙方住宿,工人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若甲方工人生活区有多余宿舍,可安排乙方住宿)。
11、按甲方规定安排宿舍人员,由于是上下铺,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必须一铺一人,乙方无任何理由上铺和下铺的人睡在一起,如因乙方不按项目规定执行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每发现一次,甲方将对乙方收取100元/次的违约金。
12、乙方必须随时把进场、退场的人员,在当天上报甲方,如隐瞒不报,甲方将对乙方收取500元/次违约金,造成的其它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
13、乙方人员在离开项目时,乙方后勤负责人要和甲方后勤主管办理移交手续,接受甲方对乙方房间的验收,确保该房间的设施完好。如发现损坏或者设施缺少,乙方将照价赔偿。
14、乙方进场时,必须在甲方登记后,按甲方指定的房间安排人员住宿,乙方无任何理由私自安排人员。如果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私自安排人员住宿,甲方将对乙方收取300—500元/次违约金。
15、要爱护项目的公共设施,如发现人为故意损坏,除照价赔偿外,甲方将对乙方收取1000—5000元/次违约金。
16、为了确保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生产的正顺利进行,宿舍内禁止做饭、男女混居、随地大小便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甲方将对乙方收取500—1000元/次违约金。
17、乙方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宿舍、沐浴间、厕所的清洁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18、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办理政府部门的有关证件,不能有任何理由不配合,如因乙方不配合造成的后果、罚款等乙方自己负责,且甲方将对乙方收取500元/次违约金。
19、生活区宿舍的卫生由乙方安排人员负责清理并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剩菜剩饭等倒入指定的垃圾箱,生活垃圾外运由甲方负责。
20、乙方根据人员来源和居住区域,建立民事纠纷调解员,调解员负责宿舍内部的治安工作巡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1、外来人员不得在工地内赌博、斗殴、盗窃等,发生治安违法案件,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处罚,每发生一起,除对乙方收取3000 ~10000元/次违约金外,还将其闹事人员清出施工现场,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2、为保证宿舍安全和防火、防触电事故,严禁乙方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煤油炉、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电水壶等物品,每发现一次收取500~1000元违约金外并没收该类物品。
23、为保证食品卫生,工地食堂、小卖部由甲方统一安排,严禁乙方私自在宿舍内做饭或另立食堂、小卖店等营业性场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4、对损坏房屋或房间内外的公共物品者,将责令其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赔偿。损坏墙壁,规格1200×2600每一张板损坏,价值800元;损坏锁每把50元;损坏窗每扇300元;损坏床每张200元;电器设施或其他按市场价格赔偿。除照价赔偿外,甲方将对乙方收取3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对损坏生活区管理办公室、农民工业余学校、医务室、文体娱乐室、监控室等设施设备(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电视机、DVD等)按市场价双倍赔偿 。
25、所有人员必须强化治安防范意识,确保财物安全,现金、票证和重要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项目部不负保管责任。
26、严禁乙方人员使用电炉、电烤炉取暖或烧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照明电线,不准睡在床上吸烟和乱丢烟头,否则,甲方将收取违反者每项每次500元/次的违约金,并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直接、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宿舍内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箱等易燃易爆以及有毒化学物品,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否则,甲方将收取违反者50~100元/次的违约金。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直接、间接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8、为保障人员的正常休息,宿舍区在中午休息时间和晚上十一时以后严禁吵闹、行酒令、大声喧闹和有碍别人休息的音响。
29、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私拿工地建筑材料搭隔宿舍,严厉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反者每项每次缴纳500元/次违约金。
30、要自觉遵守“‘七不’规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大、小便,室内垃圾每天要及时清扫,床上被褥、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具每天要清理整齐。
31、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不定期的对项目外来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2、乙方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队伍的管理,乙方未按协议执行造成的罚款,全部从乙方工程款及综合治理保证金中扣除。以上所有罚款,是甲方针对乙方的罚款,如果乙方将罚款分摊给工人,所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甲方还将对乙方处以双倍的罚款。
本协议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 表: 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环境控制目标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1、确保施工安全,确杭州市安全施工标化工地,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严格按照“杭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标准实施,创“杭州市标化工地”、“中建二局CI金奖”、“钱江杯”。杜绝死亡事故,轻伤事故;同时服从总包的安全管理。总包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单位及个人可随时进行严厉处罚。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100%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向乙方收取 100000 元/人违约金;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向乙方收取 10000 元/人违约金;每发生一起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向乙方收取 5000 元/人违约金,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打架斗殴,发生一起甲方按每人每次 20000 元收取违约金。
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在工人进场后立即由乙方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甲方办理。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提供退场人员名单,以便甲方及时办理工伤保险注销手续。如乙方不提供或不及时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办理工伤保险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办理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结算价的0.23%从结算中扣除),如发生意外,甲方负责办理理赔手续,损失除劳动部门理赔以外的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4、生活区(宿舍)的卫生由乙方安排人员负责清理并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外运由甲方负责。
5、为保证食品卫生,工地食堂由甲方统一安排,乙方的工人应在工地食堂内购买就餐。严禁乙方私自在宿舍内做饭或另立食堂;工地小卖部由甲方统一安排,严禁乙方在工地及生活区私设小卖店等营业性场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做好生活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门窗完好,防偷防盗。
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7.1 乙方必须保证合理用工,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7.1.1 乙方保证不使用不满16周岁以下的童工及50岁以上的大龄工人;
7.1.2 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安排四级体力强度的工作;
7.1.3严格执行女工“四级”保护规定;
7.1.4不准乙方拖欠民工工资;
7.1.5其它。
8、脚手架搭设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8.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8.2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8.3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持起重设备。
8.4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9、个人防护的一般要求:
9.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固定点牢固可靠,高挂低用。
9.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必须按施工方案要求配戴、使用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面具),电焊面罩、耳塞等。
9.3乙方根据作业内容必须及时为施工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防护面具、口罩、电焊帽、护目镜、电焊服、电焊手套、耳塞、防毒面具等等。
9.4乙方在进场前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若未配备的可由甲方代为配备,产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10、环境管理目标:
10.1 施工噪音、排粉尘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污水排放符合国家级当地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废弃物分类管理回收;能源资源节约降耗;
10.2 材料的控制:
10.2.1 禁止使用国家、地方已淘汰的产品和材料。
10.2.2 优先选用环保产品、材料。
10.2.3按国家、地方工程验收要求对采购产品的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进行检测,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10.2.4对环保产生不利影响的建筑材料在使用时,严格按规定控制用量、部位、方法等。
10.2.5危险化学品按专门措施进行采购、运输、贮存控制。
1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分包人执二份。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防火安全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条例),切实加强防火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和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经甲方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1.按照防火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防火安全。
2.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项目经理部明确)防火制度,经常对职工开展遵章守纪教育。
3.乙方动用明火应向甲方办理许可证手续,经甲方批准方可动火。
4.动火时,乙方应指定防火监护人员,配备消防器材进行监护,对监护人要签发工作交底书。
5.严禁使用电炉和电钨灯取暖、烘烤衣服,严禁自砌土灶烧煮食物。
6.宿舍内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液化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7.乙方对甲方设置的灭火机、消防箱、消防水带、消火栓等器材设备,有共同管理之责,不得任意玩弄、损害和偷盗。
8.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对肇事人员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罚款、清退的处分。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报请公安、消防部门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工程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
1、双方应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建立由业主方项目经理牵头,总包、分包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共创文明工地。
2、甲方应经常听取地方政府、业主方意见,严格按照市、区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办法,加强对乙方日常文明施工状况的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严格奖惩制度;乙方应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教育和督促全体职工牢记“方便人民生活,有利生产发展,维护市容整洁和环境卫生”的宗旨,遵纪守法,文明施工。
3、分包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由分包方项目经理负责,主动接受地方政府、业主方及甲方的监督,自觉实施整改措施。并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甲方的要求,合理使用场地。施工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施工通道、水电煤管线严格按操作规程设置,场地内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等标志牌,沟槽开挖后及时设置标准的警示灯、警示牌、护栏和人行步梯。施工竣工后,认真清理施工现场杂物,拆除临时设施,并将垃圾弃至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清。
4、乙方施工应重视市容保洁。施工场内、运输车辆及道路有保洁措施。如果施工中对周边单位、居民造成堵路、积水,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及时负责做好工作。
5、贯彻甲方检查督促下的乙方负责制原则,严格注意环境和饮食卫生,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保洁,定期进行大扫除,保持生活设施和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6、爱护城市公共设施和绿化景观,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好施工区域地下管线、周围绿化及建筑物。发现地下不明管线应采取保护措施,并通知有关方面,做好防患工作。
7、乙方使用的施工机具、电器必须符合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
8、乙方确保施工区域内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9、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特种工程必须持证上岗,经查实乙方施工人员确有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
10、乙方宿舍必须按项目部要求(不乱拉电线、插座),达到清洁标准。
11、严禁乙方拆除、损坏甲方在现场的安全消防设施。如由于工作需要确需拆除、乙方必须打申请报告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实行。
12、乙方动用非本单位材料、机械,必须向甲方提出并且办好书面手续。
13、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斗欧、偷窃,严禁随意大小便,一经甲方查处加重处罚。
14、施工现场不宜设置宿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开食堂。乙方应在自身的施工区域设置饮水设施。
15、切实做好自身及相邻单位的产品保护,贯彻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16、各支分包队伍进入现场必须向甲方交纳文明施工押金。合同价100万以内交押金一万,100万以上交押金二~三万。施工过程中发生罚款,需书面通知分包负责人,工地损失超出押金数,则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损失费用按实结算,工程完成后一周内,甲方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17、乙方必须向甲方报出各自后勤员、卫生员、安全消防员、材料员名单,并参加项目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配合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共创文明工地。
1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环境管理程序做好各项环保工作。
19、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20、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处理,法规、规章等没有明确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2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费用明细表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范围清单 | ||
主要类别 | 项目 | 内容 |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四口”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
施工安全防护通道搭设所需材料费、人工费 | ||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外电线路隔离防护的材料费、人工费 | |
配电箱(柜)及其防护隔离设施、电缆、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防潮灯、应急照明设备、警示照明设备、变压器、低压灯泡、电缆防护卸荷设施等材料费及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
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所需的安全网、挡脚板、油漆等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
群塔防碰撞措施费用 | ||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护设施设备 |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绳及自锁器、气瓶防护笼、接火盆、火花斗等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
防火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灭火器材、消防栓系统(包括消防栓、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加压设备等)以及其他设施如消防砂、锹等设施设备购置费及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
防爆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爆电气设备及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隔离等支出 | |
防雷接地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雷接地所需的镀锌扁钢、镀锌接地极、接闪器、角钢、镀锌圆钢等材料费、人工费 | |
防毒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安装、装修、地下工程施工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监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
防台风设施设备支出 | 防台风生产、生活房屋加固材料费、人工费 | |
防台风防护设施建造费 | ||
防地质灾害设施设备支出 | 地形、地质资料搜集整理费用、预警费 | |
地质位移、变形观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
防尘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施工现场操作场地和道路硬化、现场绿化、防尘洒水、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外运车辆冲洗、易飞扬建筑材料密封存放或覆盖措施等费用 | |
防噪音设施设备支出 | 噪音监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
施工现场防噪音安全设施设备及噪音治理发生的费用 | ||
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动火作业、交叉作业、高处作业等施工所需的临时围挡、警示绳、警示牌、警示灯、油漆以及存在危险源场所、事故易发部位警示标志牌等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 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支出 | 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等购置费、安装费、人工费及维护保养费 |
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设备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及场地费 | |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等支出 | 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监控、监管所需设备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支出 |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费用 | |
危大方案论证支出 | 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费 | |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所需工具购置费 |
隐患整改费用支出 | ||
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估费用 | ||
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用 | ||
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发生的费用 | ||
标准化建设支出 | 编制、发布、实施安全生产制度、设施标准化图集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 | |
聘请专家参与编制制度、图集的费用 | ||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支出 | 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 |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 安全生产教育支出 | 管理人员的入职教育和再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和设备租赁费 |
工人入场教育和再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换岗转岗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和设备租赁费 | ||
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技术方法演示、现场事故事件分析会等所发生的场地费、设备设施租赁费、人工费 | ||
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发生的场地和设备租赁费、人工费 | ||
组织开展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等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 | ||
安全生产培训支出 | 包括个人安全技能培训、企业培训、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范培训、推广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培训等发生的资料费、差旅费、培训费 | |
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 包括安全教育宣传横幅、安全标语、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违章图牌、安全挂图、相关安全知识书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安全宣传栏、危险源辨识与分析图牌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费用 | |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 前期研发支出 | 包括样品试做材料费、人工费及固定制作场地的租赁费用 |
推广使用支出 | 包括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购置费及新设备的维护支出 | |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 承压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 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表)检测检验费用 |
机电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 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位器、门电锁、安全制动器)检测检验费用 | |
电气防雷、接地装置测检验支出 | 电气设备安装的防护接地、防雷接地的装置检测检验费用 | |
其他装置测检验支出 | 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测检验费用 | |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现场文明施工支出 | 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理的工作的人工费 |
现场污染源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的费用 | ||
职业健康维护和劳动保护费用 | 职业健康体检,特殊工种取证和续证体检,餐饮工作人员取证体检和复检、辐射工作者特殊体检与复查等体检费用 | |
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电风扇、空调等购置费 | ||
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及冬季取暖费用 |
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等措施费用 | |||
工人在不良环境作业的津贴 | |||
安全资料费用支出 | 安全资料、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等费用 | ||
临时设施费用支出 | 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吸烟厅、茶水厅等设施费用 | ||
现场围挡、隔离栏杆、场地排水排污等设施的费用 | |||
安全奖励支出 | 安全管理人员评优费用支出 | ||
安全创优的奖励支出 | |||
其他 |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
注: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地方规定执行(如北京市按京建发〔2012〕538号文件要求统计);同时按局规定进行统计上报。 |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