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LNG站气化器隐患整改工程(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明光LNG站气化器隐患整改工程(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明光LNG站气化器隐患整改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光LNG站气化器隐患整改工程(第二次)已由明光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编号:04-06-04A-2019-D-E10595C01,招标人为明光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初步规划对站内现有设备进行改造,将原设计气化能力为12000Nm3/h增量至28000Nm3/h,即在原有工艺上增设2台8000Nm3/h的气化器,并对撬装设备 BOG 加热器、 EAG 加热器、水浴式复热器、卸车增压器、调压器、切断阀、流量计加大,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明光LNG气化站改造达到投产条件所需的所有设备,包含场站改造图纸设计、设备改造图纸设计,现场的地基及管道施工改造,工艺安装及安装的材料,设备调试,锅炉设备的安装及热水管道的安装调试,接设备区域内的所有线缆,包括控制室内所有控制设备线缆的连接调试等。同时对已建气化器基础以及已建撬区(应明确撬区范围)的场平进行改造,应采取有效的防冻以及排霜冻化水措施,保证在极端条件下,气化过程中,撬区场地不出现不仅限于冻胀、冻裂、风化等质量问题,气化器基础不出现不仅限于倾斜、歪倒、坍塌等质量问题。

本项目工程费用概算为136万。

2.2计划工期:2个月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实施地点:安徽省明光市工业园区南郢路33号明光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下列资质:

3.4.1施工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压力管道安装资质(GB类)

(3)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3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成员均须至少具备以上两项资质之一,且整个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两项资质;

3.5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设备制造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类别:压力管道特种原件;级别:B级;品种:元件组合装置);

3.6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签署的至少1份同类总包项目业绩或同类施工项目业绩(单台设备气化量每小时须达到4000立方及以上)。注:合同以提供规定时间内签订的合同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页、承包内容关键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内成员须至少一方具备以上两项业绩之一;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再发包;

3.7.1若为联合体,须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3)联合体成员中的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8)投标人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安徽深燃天燃气有限公司黑名单或近3年内(从截标日倒算)在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安徽深燃天燃气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中曾被评价为“差”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8月15日17时00分至2019年8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登记购买: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招标文件: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均属无效。

注意:“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等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见平台首页下方“CA在线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智路5号同创科技园5幢5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证书上传至“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pt.sotcbb.com/index.jsp;JSESSIONID=dfaf96d9-3674-4ff1-bfc0-a57990a5664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光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明光市工业园区南郢路33号

联系人: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咨询人:张蒙 手机:187*****033

项目负责人:倪升华 电话:186*****809

项目联系人:洪鹰群、李向明、刘伟胜、覃杨

邮 编:230000 电子邮件:gcahjk2019@163.com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5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隐患 气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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