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晋阳村张榜组留地安置小区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抽签公告
太湖县晋阳村张榜组留地安置小区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抽签公告
项目编号:皖H*******
1、抽签条件
1.1 工程名称:太湖县晋阳村张榜组留地安置小区室外配套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建设单位:太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1.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5 参与抽签对象: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2019年度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抽签会员库市政公用工程成员单位。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工程实施地点:太湖县
2.2 建设规模:面包砖硬化1002.64㎡,花岗岩硬化624.35㎡,混凝土道路91.91㎡,花岗岩路沿石195.00m,花岗岩绿化池70.00m等;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抽签时间、地点
3.1 抽签时间:2019年8月20日15时00分。
抽签地点: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地址:太湖县新城龙山路与天华路交叉口)。
3.2 抽签会议由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持。
当响应本工程项目的抽签单位仅为一家时,建设单位可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当响应抽签的有两家及以上时,则现场抽签决定中标企业。当所有入库企业都不响应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建设单位将根据《太湖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自行组织邀请招标,不再邀请定点库内的施工企业。
参加本次抽签会议的太湖县小额工程定点单位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企业抽签单位,只允许派一位代表(仅限定为已入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入库的项目负责人或本单位在职职工)参加抽签会议。
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抽签会议的,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最高投标限价确认书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参加抽签会议,应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最高投标限价确认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单位在职职工参加抽签会议,应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年度在本单位缴纳由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最高投标限价确认书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不能出示者视同抽签单位未参加抽签会议,将自动放弃抽签资格。(备注:因证书原件正在变更、年检等现场无法提交,须出具相应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书面证明。)
3.3 凡是有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此次抽签。
4、操作流程
4.1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A值458982.20元;不下浮部分(详见不下浮部分汇总表)为6884.73元。
4.2 价格指数K值确定:设定10个随机数,即90%、90.25%、90.5%、91%、91.33%、91.66%、91.99%、92.5%、92.75%、93%(重复抽取),由招标人代表分3次随机抽取,然后将招标人代表抽取的3个随机数进行算术平均,为价格指数K值。
4.3 合同价=(最高投标限价-不下浮部分(详见不下浮部分汇总表))×(现场由招标人代表抽取K值)+不下浮部分(详见不下浮部分汇总表)
4.4 确定中标人:抽签单位代表按照签到登记的先后顺序对应编号。由招标人代表在抽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一个编号,抽取编号对应的抽签单位即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4.5 中标人与建设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同时提交整套招投标资料向监管机构备案。
4.6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70%计取;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计取。以上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等相关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湖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太湖县龙山路
联系人:韦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人民路51号
联系人:叶工
电 话:****-*******
标签: 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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