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招标公告
电缆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启铁路通启段四电工程项目
信号电缆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EEBSHW2019-TP25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启铁路通启段四电工程物资采购已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物资部以电上物管(2018)89、90号批准谈判,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是招标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启铁路通启段四电工程项目部。本项目部分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工程:南通东站(不含,DK283+300)至启东(吕四,DK376+100),新建线路全长92.284km。
相关工程:南通站(不含,复线电气化设计终点K268+300)至南通东站(含,车站中心里程K283+300)段的现状电气化改造工程,共计15.0km;包括南通东站站改工程。南通东至吕四段新建线路全长92.284km,其中路基长47.525km,路基占比为51.5%;特大桥11座,大桥2座,中桥29座,涵洞280座,桥梁全长44.759km,桥梁占比48.5%。全线设南通、南通东、海门、临江、启东和吕四站。其中新建海门、临江、启东、吕四4站,南通站、南通东站为改建站。岩土经过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5.79km,通州区8.685km、海门市38.359km、启东市39.45km。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宁启铁路通启段四电工程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其他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2本次招标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宁启铁路通启段四电工程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8月19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可编辑WORD版及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eebkzzb02@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第一次购买的供应商无需二次购买)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谈判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512号南长城酒店二楼大厅。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文件必须一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启铁路通启段四电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霍建宁
联系电话:133*****738
电子邮箱:thftqwzb@163.com
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青年东路16号
邮编:226200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
邮编:100036
联系人:葛兆喆
电话:***-********
电子邮箱:eebkzzb02@126.com
8.公告附件
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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