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东辽县城路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东辽县城路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辽县城路灯改造工程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东辽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15日14: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15日13:00至2019年08月21日13: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金旺华庭A号楼二层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12日14:21 | ||
开标地点 | 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1室 | ||
预算金额 | ¥465.857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300 | ||
采购单位 | 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莹159*****3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佟抒鸿186*****277 | ||
附件: | |||
附件1 | 153*****05286"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公开招标公告.doc | ||
附件2 | 公开招标公告.doc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辽县城路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辽县城路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ZDPAZB2019—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莹
项目联系电话:159*****3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
地址: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王莹159*****3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佟抒鸿186*****277
代理机构地址: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东辽县城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DPAZB2019—38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辽县城路灯改造工程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0137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东辽县城路灯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路灯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包含全部内容)。
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东交大街、龙潭路。
2.5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1月10日,工期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7预算金额:465.857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5日至 2019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金旺华庭A号楼二层)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套(二套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或社保证明(须为本企业的);
(8)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
(9)外省企业相关信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上述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陆万整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莹联系电话:159*****300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佟抒鸿 联系电话:186*****27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5.85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5日 13:00至2019年08月21日 1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金旺华庭A号楼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4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2日 14:21
六、开标地点:
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服务中心东辽县城路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委托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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