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永丰镇动物防疫工作购买社会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兴化市永丰镇动物防疫工作购买社会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动物防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根据全市动物防疫社会化购买服务工作方案,现就我镇动物防疫工作购买社会化服务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概况:
1、招标项目:用政府免费提供的强制免疫疫苗对永丰镇范围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佩戴畜禽标识,协助疫情监测、采样、报告和应急处置以及零星散养户的消毒灭源、犬防、阉割诊疗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2、具体范围:永丰镇域内所有符合《关于划定社会化服务畜禽防疫规模标准的指导意见》(兴林牧〔2019〕14号)文件中划定和永丰镇2019年3月下旬调查畜禽存栏规模标准。
3、工作事项:按照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按照规定做好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羊痘等疫病的免疫工作;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
4、服务期限:1年,服务费9.7万元—9.9万元(不含畜禽免疫副反应的救治、死亡赔偿及相关纠纷的协调与处理费用)。以订立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二、购买服务考核:购买方每月防疫的养殖户、品种、数量报采购方,采购方由两名监管人员核查,年终汇总实际防疫数量;并由镇现场考核组,结合“血清学”抗体检测达标率考核验收,确保不发生责任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竞标方式:竞标性磋商,不低于3家(含3家)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
四、付款方式:优先安排省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免疫注射劳务补助)项目资金,不足部分资金由镇财政给予配套,年终按实际防疫数量和抗体检测达标合格率按比例拨付防疫服务费。
五、竞标人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有动物防疫服务等内容。具有2名以上(含2名)持有国家颁发的防疫治疗员资格证,或具有畜牧兽医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2019年8月21日下午5时止在永丰镇招投标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宋志军********699 张晓兰 13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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