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建快速路一期工程预拌混凝土招标公告

九江新建快速路一期工程预拌混凝土招标公告


采购详情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九江新建快速路一期工程项目 预拌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为满足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九江新建快速路一期项目部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管理规定,对九江新建快速路一期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进行采购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九江新建快速路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江西省九江市

2、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工程长度:5.26km

4、拟定开工时间:具体以发包人下发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拟定完工日期:具体以发包人下发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且必须满足业主对发包人的要求。

5、本次招标范围如下:

采购内容:甲方要求的全部混凝土材料运输至甲方指定位置。

投标人的投标书按以下方式列出:

九江新建快速路一期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招标清单

序号

强度等级

单位

暂定数量

江西省九江市4月份信息价不含税(元)

下浮率(1%-20%)

浮动综合单价(以4月份信息价为基准下浮)

增值税额(元)

下浮后暂定合价(元)

备 注

普通混凝土


1

C15

M3

189.75







1

C20

M3

2032







2

C25

M3

3295







3

C30

M3

7270







4

C40

M3

3252.44







5

C50

M3

6176.19







6

小 计









水下混凝土


1

C30

M3

7784.62







2

小 计









泵送费


1

汽车泵

M3

30000







4

小 计









总 计



说明:1、本合同为浮动综合单价合同,所列单价为江西省九江市4月当期混凝土信息价,并不作为结算依据,双方结算应与江西省九江市每月当期混凝土信息价下浮( %)为结算依据。 2.报价综合单价为加工后成品产品运至工地买方指定地点的落地价格,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本身价格、包装费、运费、装卸费、试验检验费、保险费、税金(包括关税、增值税、营业税等)、资料费、调试费、措施费、材料样品封样等;分供所提供产品必须全部满足附件: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施工要求:需要乙方提供人员到现场施工

付款条件:(1)本合同无预付款;(2)到货款:在甲方收到业主(建设单位)支付的相应部分款项的前提下,合同项下全部产品均已经到达施工现场、并在全部产品通过进场四方验收合格后6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到货物总额的60 %作为到货款。(3)结算款:在甲方收到业主(建设单位)支付的相应部分款项的前提下,全部产品安装完毕、且通电试运行合格、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后6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4)保修金:结算总额的3%(不低于3%)为保修金。在整体工程通过四方竣工验收24个月后(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起计),且甲方收到业主(建设单位)支付的相应部分款项后一次性无息支付。(5)如有超过合同价部分,买卖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超出部分的货款的支付比例。以上所有款项的支付前提均是是甲方已经收到业主(建设单位)支付的相应部分款项,此条款是双方签订本合同的最基本前提,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付款期限约定不清、乙方无法知悉业主方是否已经支付相应部分款项等理由要求对此前提条件进行否定或变更。乙方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如因甲方暂时未收到业主(建设单位)工程款,乙方应同意暂缓支付货款。本条款对付款的限制性约束是本合同得以签订的前提,合同双方对此约定具有共识,是属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乙方不得以对此条款没有足够的理解等原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甲方未能依据约定进行付款提出质疑、拒绝供货、索赔或和法律上的要求。(6)付款方式仅以承兑汇票

6、招标人有权自行将其中某一标段或几个标段发包给中标方,中标方不得拒绝,且不得因此增加任何费用。

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安排

1、招标单位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1)经办人:孙小兵

(2)联系电话:188*****085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方式:登陆云筑网,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2)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18日

(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经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经通知可直接登陆云筑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相关费用:无

第三条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单位需首先获得招标人的准入许可方能参与本次招标;

3、投标人必须具备:

(5)单位要求必须具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服务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6)产品质量稳定,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7)企业信誉良好,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第四条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如有);

2、投标报价明细(加盖公章);

3、相关证明材料(云筑网上注册)。

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

1、工程量清单汇总页。

2、投标文件共需提交1份。

第六条评标原则及依据

1、原则:在各方面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情况下,需特别满足1)投标报价最低。

2、依据:见第四条。

附件:技术质量要求 (各项目结合工程技术质量具体要求制定本附件内容。此附件内容仅供参考)

总则一.1.11.卖方应严格按照本合约和现行规范安排组织本工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与供应。确保产品质量合乎规范并满足工程要求。一.1.22.水泥质量应稳定可靠,选择级配良好的骨料,严格控制砂石的含泥量,禁止使用含泥超标的砂石,以满足规范和本工程浇注要求。一.1.33.严格控制粉煤灰的掺合比例和质量,掺用的粉煤灰应为Ⅱ级及II级以上标准。一.1.44.膨胀剂、减水剂、抗冻剂、缓凝剂、早强剂、泵送剂、速凝剂、防水剂等外加剂是经国家权威部门许可的绿色环保无污染无毒害的产品。/卖方应事先提供外加剂的产品说明书、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并经复试合格。一.1.55.为保证混凝土质量的稳定、安全、环保并便于浇注,卖方应根据混凝土的使用部位、浇注方式确定水灰比、砂率、骨料级配、外加剂掺合比例,并在正式使用前需在实验室进行试配。试配合格后方可使用。一.1.66.买方有权对使用在本工程上的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此卖方应予以配合。一.1.77.卖方作为专业厂家,应向使用单位详细告知水泥、外加剂的性能、特性以及优缺点,不得隐瞒其缺陷与使用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在确定水泥、外加剂品种前需征得设计师、监理、业主、买方的同意,但这种同意并不免除卖方承担因材料配合比不当和水泥外加剂选用不当造成的责任。一.1.88.卖方应尽义务配备业务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设计、业主、监理、买方调查、处理混凝土使用过程中的发生的有关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9.标准与规范一.1.99.1预拌混凝土质量与其组成材料应满足现行设计图纸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9.2 施工图纸及设计师的要求《预拌混凝土》GB14902-2003《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2006《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9《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 146-199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2011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2007.6.1实施)《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建筑用砂》GB/T14684-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JGJ55-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1-200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50107-2012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 50152-2012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05国家、地方、行业后续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买方关于混凝土的技术规范要求 (可另附详细内容)一.1.10上述标准、规范、规程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以较为严格标准执行。10 .基本要求一.1.11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性,避免色差,同一浇注部位应采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水泥。一.1.1210.1水泥品种与标号若买方没有特殊要求,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P.O42.5;对于特殊部位、特殊标号、有特殊施工要求的混凝土,应选用与之相应的水泥品种与标号;水泥在使用前,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复试报告,并满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相关报告中各项品质指标齐全,包括: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一.1.1310.2粉煤灰水泥在使用前,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复试报告,并满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相关报告中各项品质指标齐全,包括: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严格执行九江市对商品粉煤灰使用管理的规定;应按规定使用商品粉煤灰;等级在II级及Ⅱ级以上。一.1.1410.3砂【供参考】等级在II级及Ⅱ级以上。优先选用粗中砂,泵送混凝土宜用中砂,砂率宜控制在35~45%;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计〗,C30以上,不大于2 %;低于C30,不大于3 %,抗渗、抗冻混凝土其含泥量不应大于1 %。用于基础底板时小于1 %。泥块含量小于0.4%;细度模数大于2.3。一.1.1510.4石【供参考】粒径5~25mm,质地坚硬,连续级配;最大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尺寸的1/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混凝土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2,且不得超过60mm。对于泵送混凝土,碎石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宜小于或等于1:3,卵石宜小于或等于1:2.5;厚度120MM以上,粒径不大于25MM,厚度100MM以下,粒径不大于20MM;含泥量〖按重计〗,高于C30,不大于1%;低于C30,不大于2%;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含泥量不大于1%。10.5搅拌的质量控制一.1.16混凝土生产时严格按配合比计量,其计量偏差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现行规定。一.1.17原材料必须严格分批经过试验,合格才能用;一.1.18搅拌计量设备必须经过定期鉴定,并每班检查完好,正常运转才行。水泥误差应控制在2%以内,粗细骨料在3%以内,水及外加剂在2%以内;一.1.19骨料的含水率经常测定(一班不少二次)从用水量中扣除;一.1.20运输罐车冲洗水必须放净,专人监督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一.1.21设置专门质检员全过程监督。11.混凝土质量与检查一.1.2211.1检查内容:强度和塌落度;一.1.23商品混凝土送到现场后不得出现坍落度过小、过大、离析、分层或初凝现象,否则买方有权拒收;一.1.2411.2初、终凝时间承台初凝时间保证不小于8 小时;桩基初凝时间不小于8 小时;筒承台初凝时间不少于10小时;其它初凝时间保证不小于3小时,气温达30℃以上时,4小时;为保证墙体模板及时拆除,终凝时间应控制在12—14小时;一.1.25卖方应在混凝土的配合比、掺和料、外加剂和各种技术指标发生变化的时候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能够及时调整施工。一.1.2611.3现场取样标准养护试件以搅拌车卸料1/4后至3/4前的混凝土为代表,同条件试件在入模处选取;塌落度每车抽检一次,所测塌落度应符合施工要求,并在规范与设计允许偏差范围内。按混凝土罐车顺序第1、2、3、4、5……车次进行检测,买方试验人员按要求填写《坍落度记录表》。卖方应根据季节、气温变化、运输距离、浇注方式等条件调整塌落度;11.4混凝土输送泵浇注控制在180±30 mm12. 塔吊吊斗不大于5~9 cm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一次连续浇筑的工程量小于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组,且现浇每个结构部位取样不得少于一组。抗渗混凝土试块为每500 m3取一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均需由买方具备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国家有关标准完成,并由卖方现场人员签字认可。否则检测结果无效;买方将试验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交卖方予以核实确认。一.1.2713.现场实验混凝土抗压强度,应以边长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温度20℃±3℃和相对湿度为90%以上的潮湿环境或水中的标准条件下,经28d养护后试压确定;抗渗试块尺寸150(175)×150mm,一组6块,养护条件同上。一.1.2814.质量鉴定混凝土强度及相关检验试验由国家认可的有相关资格的检验试验机构完成;根据国家规定,部分试件须由第三方做出质量鉴定;若现场养护的试件质量达不到规定的强度等级,需对工程相应部位混凝土实体强度进行检验,如果实体强度依然不合格,则卖方应对其质量事故负全部责任,承担相应部位的一切重置费用,并承担一切与之相关的责任;15.试验费:混凝土出厂前的一切试验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包括出厂检验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以及相关外加剂、水泥、砂、石的检验报告。现场取样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试验费由买方承担,但是检验不合格时,若经有关检测单位核实,是由于卖方混凝土自身质量原因造成时,费用由卖方承担。16.冬季施工特殊要求(冬期施工期间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一.1.29掺用防冻剂的混凝土,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15°C时不得小于4.0N/mm2,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30°C时不得小于5.0N/mm2。一.1.30混凝土冬期施工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最小水泥用量不应少于300kg/m3,水胶比不应大于0.6。一.1.31拌制混凝土所采用的骨料应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冻裂物质。在掺用含有钾、钠离子的防冻剂混凝土中,不得采用活性骨料或在骨料中混有这类物质的材料。一.1.32应采用综合蓄热法,对原材料进行加热。应采用综合蓄热法,对原材料进行加热。拌合采用热水,水温80℃左右,入模温度大于5度;一.1.33加热水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再对骨料进行加热,加热温度不要超过40℃;

不得对水泥直接加热;

一.1.34搅拌前应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搅拌机,并且搅拌时间为常温时的1.5倍,并不少于180 秒/分。一.1.35水加热宜采用蒸汽加热、电加热或汽水热交换罐等方法。加热水使用的水箱或水池应予保温,其容积应能使水达到规定的使用温度要求。一.1.36砂加热应在开盘前进行,并应掌握各处加热均匀。当采用保温加热料斗时,宜配备两个,交替加热使用。每个料斗容积可根据机械可装高度和侧壁斜度等要求进行设计,每一个斗的容量不宜小于3.5m3。一.1.37抗冻剂优先选用九江市备案产品(结合个工程地点情况)。制掺用防冻剂的混凝土,当防冻剂为粉剂时,可按要求掺量直接撒在水泥上面和水泥同时投入;当防冻剂为液体时,应先配制成规定浓度溶液,然后再根据使用要求,用规定浓度溶液再配制成施工溶液。各溶液应分别置于明显标志的容器内,不得混淆,每班使用的外加剂溶液应一次配成。一.1.38配制与加入防冻剂,应设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应严格按剂量要求掺入。使用液体外加剂时应随时测定溶液温度,并根据温度变化用比重计测定溶液的浓度。当发现浓度有变化时,应加强搅拌直至浓度保持均匀为止。一.1.39水泥不得直接加热,使用前宜运入暖棚内存放。一.1.40运输和浇筑混凝土用的容器应有保温措施。一.1.41混凝土罐车应采取保温措施,并保证混凝土送到施工现场温度不低于10℃,入模温度不低于5℃;一.1.42气温低于-15℃时,买方不得进行浇注作业;17.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1.43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一.1.44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掺有活性掺和料时,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2;一.1.45砂率宜为35%-45%(为减少砂浆软弱层厚度,建议一般高层建筑其砂率控制不大于40%为宜);一.1.46水胶比不得大于0.55一.1.47普通防水混凝土塌落度不宜大于50mm,泵送时入泵塌落度宜为150-210mm防水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一.1.48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一.1.49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25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一.1.50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一.1.51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纯净水;一.1.52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一.1.53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30%;硅粉掺量不应大于3%,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实验确定。18.泵送混凝土特殊要求一.1.54配合比砂率35%~45%一.1.55灰砂比1:2~1:2.5 一.1.56最大水胶比:C25:0.55,C30:0.5,C35:0.45一.1.57不能使用有化学活性的骨料,混凝土用于C60以上时,最大氯离子含量不大于1%,混凝土由于C30以下时,最小水泥含量不低于275Kg/M3,最大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2%,最大碱含量不大于3Kg/M3;一.1.58粗骨料选用5~25MM粒径的碎石或5~10和10~25mm碎石;19.添加剂的环保要求一.1.59氯化物含量一.1.60不得使用含有氯离子成分的外加剂;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和水泥重量的0.03%。一.1.6120.预防碱集料反应

根据《预防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混凝土中,碱含量不超过5kg/m3(采用A种或B种低碱活性集料)或3kg/m3(采用C类低碱活性集料)。因此,卖方应按照不同强度等级和抗渗、普通混凝土分别计算混凝土的含碱量,并且附上符合要求水泥、掺和料、外加剂的含碱量测试报告和砂石碱活性测试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混凝土 快速路 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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