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山区廊下中学拆装式游泳池项目(附属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范围(即体育场地设备建设)的,企业营业执照需经年审合格;(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区廊下中学拆装式游泳池项目(附属设施)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FSCG19-30176) 3、预算编号:16-1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金山区廊下中学拆装式游泳池提供拼装围网、悬浮地板、喷淋系统、膜结构遮阳棚、室外照明系统、监控系统、广播系统、钢结构座椅、拼装集装箱式板房、镀锌支架休闲长条椅等货物供应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以及保修、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金山区廊下中学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货物送至施工工地(具体以采购人的指令为准);30天内完成安装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8-15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2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可以网上下载,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均为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15 16:00:00至2019-08-22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场报名及获取书面招标文件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海汇街27号,并至现场缴纳标书费500元,现场报名时资料必须携带齐全(即要求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资料),否则同样不予接受其报名;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9-06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9-06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海汇街27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携带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2)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审核通过,可在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2日下午四点期间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如非在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2日下午四点期间上传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全的或不缴纳标书费的,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景乐路228号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海汇街27号 | 邮编:201516 | 邮编:200540 | 联系人:杨庆华 | 联系人:丁娅 | 电话:******** | 电话:137*****956 | 传真:/ |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