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2011年第二批生产物资招标公告
发电厂2011年第二批生产物资招标公告
大唐珲春发电厂2011年第二批生产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待定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投资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受大唐珲春发电厂的委托,就大唐珲春发电厂2011年第二批生产物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厂家报名参加。
一、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针对大唐珲春发电厂生产、检修所需的物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范围如下表所示,规格型号等技术要求可在报名后领取。最终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序号 项目 规格参数 数量 备注
1 3号锅炉中速磨煤机出口粉管耐磨陶瓷弯头 详见附件 约67个 大修时用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2.3制造商需具备相应设备的生产资质;代理商必须具有相应的代理授权证明。
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开发、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3.1报名时间:2011年4月01日~0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2投标人需提供报名申请表、有效证明材料、联系人身份证等可以证明胜任本招标项目的支持性材料到下述地点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申请文件可由申请人送达、邮寄或传真,逾期不予受理。
3.3报名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
四、发售招标文件:
1、提出申请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成本费及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近两年的投标活动中,如有查处的行贿受贿行为和异常作假等劣迹者,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2、投标人在近两年的投标活动中,如发现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履约能力等不良表现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如与投标资料不符,作废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地藏庵南巷1号电研大厦C座703室,(100045)
联系人:宋卫娜,那乙麟
电 话:***-********,********
传 真:***-********
邮 箱:songweina@cweme.com,nayilin@cweme.com
********16486.doc">附件一:报名申请表
***************.doc">附件二:陶瓷弯头规格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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