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第NHJC-02合同段)招标公告
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第NHJC-02合同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交能〔2018〕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顺接杨西大道北延线的终点,沿线途经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水区白坭镇,路线自西向东跨越西江,终点接规划的季华路西延线,全长约5.84km(主线里程5.81km);全线共设互通立交2处(富湾立交、龙池立交),设特大桥1 座。主线及枢纽互通立交匝道采用沥青路面。沥青路面面层厚度18cm,路面结构为4cm SMA-13(改性) +6cmAC-20C(改性) +8cm AC-25C;桥面铺装与路面上、中面层一致,厚度10cm。本项目为双向6/8车道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3/36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1)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桥梁全长1770.6m,主跨为(60+168.6+580+168.6+60)m 双塔双索面混合梁斜拉桥方案(组合梁+混凝土梁),引桥采用以30m 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为主的方案;
(2)富湾互通立交采用混合(定向+环圈)形式;②龙池互通采用涡轮形式。
本项目总建安费259200.1710万元。
本项目质量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规范开展工作。
2.2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试验检测服务期
本项目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共划分为1 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号 | 名称 | 合同起讫桩号 | 里程长度 | 招标范围 | 试验检测服务期 | 资质等级 |
第NHJC-02合同段 | 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工程 | / | 全长约5.84km(主线里程5.81km) | 里程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雨、污水)、立交、环保、绿化、交安、照明机电等试验检测服务(含现场取样工作),并配合发包人交、竣工验收以及代表发包人对合同工程进行试验检测并对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管理,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要求为准。 | 试验检测服务期限为 68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2个月,施工阶段42个月 ,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试验检测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 同时具有(或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和②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的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类似工程试验检测经验,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能力、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试验检测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公路工程)中未被评为D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4.2报名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年 月 日 时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9年月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6.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年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6.1.2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6.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 (http://)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9.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信用评价结果、比对试验截图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
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佛山市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4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工程施工监理(第NHJL-03合同段)、佛山市富龙西江特大桥工程施工(第FLSG-01标段)的中标人及其母公司和下属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9.5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6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招 标 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 邮 编:5280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人:郑工 电子邮箱:/ | 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编:528200 电话:****-********-***/805/806 传真:0757-86283490 联系人:陈工、曾工、、林工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或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和②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注:若资质为投标人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须提供投标人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与投标单位的关系证明材料。
附录2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业 绩 | 近五年完成过至少1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须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的: 1.监理服务工作(含中心试验室);或 2.中心试验室筹建和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
1. 企业业绩需按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2. “完成过”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时间以载明的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经评定合格。
3.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承接并完成的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的试验检测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试验检测业绩均不予认定。若投标人是为监理提供(中心试验室)服务的,监理单位在与投标人签订合同或派发委托单(或任务单)时应为投标人的控股单位或参股单位。
若投标人业绩为监理服务工作(含中心试验室)的,该类业绩合同额按监理合同总额的40%认定。
4. 试验检测服务业绩应为实际承担的试验检测服务业绩,试验检测服务业绩指承担建设期土建主体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驻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仅承担路面、附属区房建或其它专项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业绩不予认定,施工任务的承包人或其委托第三方的试验测工作的业绩不予认定。
5.招标人如发现业绩有不实或做假,将否决其投标。
附录3资格审查要求(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试验检测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公路工程)中未被评为D级。 |
附录4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 | 试验检测岗位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1 | 试验检测中心负责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年龄不大于55周岁。 |
注: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说明和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否则不予认可。
3.路桥相关专业包括的专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项。
附录5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近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中营业总收入年平均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
备注:投标人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允许在投标文件中同一页面中采用三页或以上原件进行拼接复印或打印。
附件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文件(资信标)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1)技术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技术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的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1 2.1.3 | 商务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1)商务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商务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按要求在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b、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c、附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如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6)试验检测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
2.1.1 2.1.3 | 报价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报价文件正、副本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报价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 (3)报价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了投标报价,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控制价; (4)同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最终报价。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款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否决投标处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文件:45分 技术文件其他内容:13分 商务文件:22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2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或者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即为评标基准价。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投标人低于其成本价竞标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备注: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文件 | 详见附表一。 | |||
2.2.4.(2) | 技术文件其他内容 | 详见附表二。 | |||
2.2.4(3) | 商务文件 | 详见附表三。 | |||
2.2.4(4) | 评标价 | 2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F=20,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4;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2;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附表一:
技术建议书评分表(总分45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试验检测主要目标及试验检测工作方案总体思路 | 5分 | 试验检测主要目标、试验检测工作方案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的,得4.5分,在此基础上: 较好:4.5~4.8分;好:4.8~5分。 |
2 | 试验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时间安排 | 5分 | 试验检测人员、设备进场时间安排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的,得4.5分,在此基础上: 较好:4.5~4.8分;好:4.8~5分。 |
3 | 试验检测内容、频率、方法、流程、措施 | 5分 | 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的,得4.5分,在此基础上: 较好:4.5~4.8分;好:4.8~5分。 |
4 | 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 | 5分 | 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的,得4.5分,在此基础上: 较好:4.5~4.8分;好:4.8~5分。 |
5 |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及后勤保证措施 | 5分 | 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的,得4.5分,在此基础上: 较好:4.5~4.8分;好:4.8~5分。 |
6 | 对本项目管理、试验检测的难点分析及措施 | 5分 | 有分析及措施的,得4.5分,在此基础上: 较好:4.5~4.8分;好:4.8~5分。 |
7 | 试验检测人员廉政工作制度及安全工作制度 | 5分 | 有建立制度的,得4.5分,在此基础上: 较好:4.5~4.8分;好:4.8~5分。 |
8 | 对本项目提出的试验检测及建设管理建议 | 5分 | 有提出建议的,得4.5分,在此基础上: 较好:4.5~4.8分;好:4.8~5分。 |
9 | 承担业务的能力优势 | 5分 | 投标人自行阐述,由评委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横向对比,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的,得4.5分,在此基础上:视能力优势情况加0~0.5分。 |
得分小计 | 45分 |
注:1.本表技术评分因素,由各评委在综合比较所有投标人试验检测服务方案的基础上,独立评审打分;单项评分项目完全没有描述或不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的,该单项得0分。
2.技术评分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的评分去除一个最高得分及一个最低得分后的算数平均值(如评委数量少于5人则不去除),分值精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附表二:
技术文件其他内容评分表(总分13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 8分 | |
1.1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技术负责人满足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1分;在此基础上: 1、技术负责人持有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类别包含桥梁、公路、材料、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中任意一项的,加0.5分;包含上述检测类别任意两项以上的,加1分;最多加1分。 2、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最多加1分。 本项满分3分。 注:如试验检测证书上检测类别为“桥梁隧道”,则按“桥梁”计分。 | 3分 |
1.2 | 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 | 试验检测工程师满足第四章合同附件3其他主要试验检测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得2分;在此基础上: 每有一名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最多加1分。 本项满分3分。 | 3分 |
1.3 | 质量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满足第四章合同附件3其他主要试验检测人员最低配置要求,得1分;在此基础上: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最多加1分。 本项满分2分。 | 2分 |
2 | 其他招标人认为应当考虑的因素 | 最近一年(2018年)在由部级(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部级(或省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比对试验中,评价结果全部均为“合格”或“满意”的,得5分;评价结果中如出现“基本满意”的,得3分;评价结果中如出现“不满意”或“不合格”的,得0分。 本项满分5分。 注:比对试验结果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比对试验的评价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该系统中的比对试验截图(截图不需在主体信息库中查询),不提供不予计算得分。 | 5分 |
合计 | 13分 |
注:①须提供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及评分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应为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的社保,且应清晰的反应参保时间。
②上述评审标准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编列于商务文件中。
附表三:
商务文件评分表(总分22分)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B1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验 | 18分 | 企业资质或资格 | 3分 | 满足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得1分;在满足以上资质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同时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的加2分; 本项最高得3分。 |
管理体系认证 | 3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本项最高得3分。 | |||
试验检测业绩 | 5分 | 满足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得1分;在满足以上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近五年内,完成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的监理(含中心试验室)服务工作(或独立(第三方)中心试验室服务工作),每增加1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一级(或以上)公路业绩的加0.8分,最高加4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若投标人业绩为监理服务工作(含中心试验室)的,该类业绩合同额按监理合同总额的40%认定。 | |||
企业诚信(信用)评价 | 5分 | 在2018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试验检测)中,被评为AA等级的得5分,被评为A等级的得4分,被评为B等级的的3分,被评为C等级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①上述信用等级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公布的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试验检测单位)进行认定,没有该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延用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如上一年度也没有信用评价结果或新进入广东省市场的,其等级按B级对待。 | |||
企业财务状况 | 2分 | 满足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得0.5分;在满足以上财务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最近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中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每增加1000万元的加0.3分;不足1000万元的,不加分;最高加1.5分。 本项最高得2分。 | |||
B2. | 拟派项目负责人部分 | 试验检测中心负责人4分 | 执业资格 | 2分 | 满足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1分;在此基础上: 试验检测中心负责人持有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类别包含桥梁、公路、材料、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中任意二项的,加0.5分;包含上述检测类别任意三项或以上的加1分。 本项满分2分。 注:如试验检测证书上检测类别为“桥梁隧道”,则按“桥梁”计分。 |
技术职称 | 2分 | 满足第二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1分;在满足人员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最多加1分。 本项满分2分。 | |||
得分小计 | 22分 |
注:近三年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三年,近五年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五年。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明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附表一;
(2)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见附表二;
(3)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见附表三;
(4)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文件其他内容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文件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D。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D。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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