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同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建筑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创建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单位;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的违法记录;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注财务(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上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后附完整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或开标日前半年内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可以提供上述规定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创建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2629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梅陇镇建筑垃圾中转站范围内两网融合站点设计宣传等。 5、交付地址:梅陇镇管辖区域 6、交付日期:6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已落实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8-15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22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或五证合一);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上截图;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15 17:00:00至2019-08-22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9:30-11:00,13:30-15:30除双休日及法定假期以外)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投标单位须携带上述资质原件进行现场验证,另需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验证地址:春申路1955号陇盛大厦706室,张梅 136*****436,请提前电话联系)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26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8-26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梅陇镇益文路99号(梅陇镇招标办) 2、磋商地点:梅陇镇益文路99号(梅陇镇招标办)。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网上响应文件的打印件一正二副,并加盖骑缝章,装订成册(胶装)并密封包装,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响应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2)可无线上网(自备上网卡)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3)投标签收回执;(4)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现金)。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