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人民法院监控存储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佛山市禅城人民法院监控存储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

一、项目编号:M****************001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人民法院监控存储升级项目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78万元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监控存储升级项目

1项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截止至采购公告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广东省外的须到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备案)。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7、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购买磋商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供应商须先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p://www.gzebid.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咨询电话:网站客服(QQ):
    ********02,热线电话:400-150-3001。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止,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网上报名后直接扫二维码支付),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3、磋商文件购买方式:供应商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已完成注册登记的,以下第②项材料无需提供),以代理机构收到以下有效报名资料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供应商的注册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提供截止至采购公告后,在“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上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本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⑥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广东省外的须到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备案);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八、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8月27日北京时间下午02:30 至03:00截止(注:若供应商逾期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十、磋商时间:2019年8月27日北京时间下午03:00时。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 2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禅城人民法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0号

联系人:孔小姐

电话:****-********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人 :李工、缪工 联系电话 :****-****************

传真:0757-********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7-********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 8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存储 监控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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