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郧西县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郧西县卫生健康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医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西采计备【2019】141号

二、采购预算价:73.02万元(其中包含郧西县马安镇卫生院40万元;郧西县城关镇中心卫生院33.02万元)。

三、招标内容:采购医疗设备一批(彩超、人体成分分析仪、全自动电子血压仪、身高体重仪、中医体质辨识仪、骨密度、血糖仪、健康管理软件系统、肺功能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货期:供货合同签订后 30天,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当地药监主管部门备案证;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合法有效;(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2019年 8月 16日至2019年8月 22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当地药监主管部门备案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楼)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和未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人:郧西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9*****5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健康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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