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二期弱电系统工程(第二次修改公告)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二期弱电系统工程(第二次修改公告)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二期智能化信息系统工程,包括1、综合布线系统;2、一卡通及停车管理系统;3、信息公告系统;4、监控系统(含庭审、羁押、安保);5、法庭会议及同声传译系统;6、机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7、楼宇设备监控及集成系统。工程总投资估算约为4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原公告内容修改后为:
1、企业资质: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持有叁级及以上(含叁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近三年内担任过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或单项合同额4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3.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请带①单位介绍信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⑤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和授权人身份证明)到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复印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长建发[2005]287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 报名时间:2006年6月26日至2006年6月30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逾期不予办理。
6. 报名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恒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9*****420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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