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镇宝丰水厂管网延伸加压至韩溪河村草鞋垭和小堰村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宝丰镇宝丰水厂管网延伸加压至韩溪河村草鞋垭和小堰村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宝丰镇宝丰水厂管网延伸加压至韩溪河村草鞋垭和小堰村工程建设项目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竹山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宝丰镇宝丰水厂管网延伸加压至韩溪河村草鞋垭和小堰村工程建设项目 | 预算价 | 101.2万元 | |||
联系人 | 李 勇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竹山县宝丰镇施洋路26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竹山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主体工程:1、对宝丰水厂管网延伸至韩溪河村草鞋垭进行施工建设,管道共计7.3Km,建设泵房及清水池50m3。 2、对宝丰水厂管网延伸至小堰村进行施工建设,管道共计2.0Km,建设泵房、蓄水池等配套设施。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1.本工程为公共服务项目,受区域限制,自来水管网接入点即主管网取水口宝丰镇水厂为竹山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具有唯一性。 2.该工程由竹山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其技术和配套建设已成熟,服务功能完善,使用后期在管网维修及售后服务上能保证一致性。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要求:工期90天,工程质量合格,达到饮水入户标准。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8号),经专家论证,项目情形符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供应商单位为: 竹山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
专家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
余刚 | 中级工程师 | 竹山县规划建筑设计院 | ||||
沈凤荣 | 中级工程师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竹山县供电公司 | ||||
章荣 | 中级工程师 | 竹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 ||||
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101.2万元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次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监管单位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16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竹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竹山县城关镇县财政局2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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