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4389]蕉岭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JG2019-4389]蕉岭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蕉岭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岭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投资函【2019】25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蕉岭县人民法院,招标人为蕉岭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由省财政资金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01.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层次5层,1层地下室;扩建内容主要为立案用房、审判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辅助用房及地下室人防兼车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防雷、智能化、通风空调、燃气、电梯等安装工程,园林景观绿化、道路、管线等附属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269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
2.3工程地点:蕉岭县蕉城镇。
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联合体各成员)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并未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于2019年 8 月16日至2019年8月2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需填写清楚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并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盖章。);
(2)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一);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此项仅施工企业才提供);
(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本公告3.2款要求的相关证书及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8)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及各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10)投标诚信承诺证明;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2019 年 9 月 5 日09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 40分至09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蕉岭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点:梅州市蕉岭县东山路91号
联系人:钟环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嘉兴路46号
联 系 人:
日期:2019年 8 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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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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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1:(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2:(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诚信承诺书
致: 蕉岭县人民法院
本公司委托以下人员代表本公司就自愿参加蕉岭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代表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证书编号 | 签名确认 |
项目经理 | ||||
勘察负责人 | ||||
设计负责人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日
投标诚信承诺证明
兹有投标人 (单位名称)以下人员: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 ;
勘察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设计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于年月日到我单位办理了关于自愿参加蕉岭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诚信承诺。
特此证明。
招标人:(盖章)
2019年月日
注:上述到场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附件:
156*****70677.pdf">发改文.pdf
156*****40732.doc">蕉岭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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