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工程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工程

1、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工程已经国质检财函[2003]344号文批准立项建设。现委托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综合实验楼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消防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路。
2.3项目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21288m2,项目总投资8100万元,其中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预算约340万元。
2.4招标范围:综合实验楼消防设施工程。
2.5计划工期:工程计划完成时间为2006年10月。
2.6质量要求:湖南省优良工程。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4.1独立法人,信誉良好,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及以上;
4.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主项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独立承担过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等系统工程施工;
4.3项目经理持有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近五年内担任过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等系统工程的项目经理;
4.4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近五年内担任过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等系统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5、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企业简介、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一套)到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时间为2006年6月7日至2006年6月1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
6、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6年6月13日下午17:00时以前专人直接送至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7、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持有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凡不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来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单位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电话:0731-*******
联 系 人:陈立光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大门口)
联系电话:0731-*******
传真:0731-*******
联 系 人:贺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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