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机场燃煤锅炉改造工程油气两用锅炉安装比选公告
延吉机场燃煤锅炉改造工程油气两用锅炉安装比选公告
延吉机场燃煤锅炉改造工程油气两用锅炉安装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延吉机场燃煤锅炉改造工程油气两用锅炉安装,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延吉机场。
2.2项目概况:锅炉房原有设备(4T/h、6T/h、10T/h吨燃煤锅炉)及相应附属设施拆除、安装1台7MW和1台5.6MW的油气两用热水锅炉,并配套建设锅炉电气、控制系统、锅炉间通风、燃气报警系统及锅炉房建筑改造及新建钢烟囱一座。
2.3工期: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其他要求:拆除的4T/h、6T/h、10T/h吨燃煤锅炉及相应附属设施处置权在延吉机场公司,中选单位无权处置,拆除部分费用包含在报价范围内。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叁级及以上;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1项油气两用锅炉安装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信誉要求: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其他要求:相关作业人员需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比选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进行投标报名将报名资料传真至 /(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传真号码)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mhgcdf@qq.com (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证明资料,项目经理证书,以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需加盖参选人公章。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 月16日至2019年8月2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详细地址)购买比选文件。
5.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6日16时00分,地点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行政办公楼220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 系 人:张硕
电 话:0431-77785229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邮 编: 100621
联 系 人:董峰、王玥桥
电 话:010-64557555-835、824; 15810821308
邮 箱:mhgcdf@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帐 号:0200 3000 1910 0000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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