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泥结石路建设招标公告
2019年泥结石路建设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普照村八社泥结石路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新建泥结石道路2900米,宽4.5米。
3、建设地点:打古镇普照村八社十字路至蹬子上,长生田至转龙塝。
4、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本工程为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和群众筹资,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5、以固定总价5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7万元,群众自筹30万元)承包。
6、建设工期:90日历天。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每个符合相关条件的施工单位只能授权一个项目经理参与报名,每个项目经理只能代表一家单位报名;如果出现同一个单位授权多人参与报名或者同一个项目经理以多家单位参与报名,则取消该单位或者该项目经理报名资格并不得再参与此次报名。
3、资质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2017年以来无施工质量事故或施工安全事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无任何合同纠纷和建设管理纠纷。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8月16日起至 2019年8月22日(上午09:00点-12:00点,下午14:00点-17:00点),截止时间:2019年8月22日17:00,报名时交资料费200元,报名地点为打古镇普照村村办公室。
2、招标地点:打古镇普照村村委会办公室
3、从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17:00前报名,报名时需缴纳比选文件资料费(报名费)200元购买比选资料。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比选文件资料费的申请人不具备比选资格。在比选当日比选申请人须携带比选保证金3万元参加比选,中选单位将比选保证金于当天打入指定账号,落选单位比选保证金现场退回。(指定账号单位名称: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普照村村民委员会;开户行: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打古支行;账号:****************2)。
比选时间:2019年8月23日上午10点,比选地点:打古镇普照村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和比选程序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资料包含:
(1)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入川备案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4)2017年以来无违规违法不良行为、无施工质量事故或施工安全事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无任何合同纠纷和建设管理纠纷等承诺函;
以上资料按顺序复印加盖单位鲜章装订1套,带所有原件备查。
2、抽签顺序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进入抽签环节,施工单位选择采取双向随机抽签的方式,第一轮由施工单位授权人按签到顺序,抽取下一轮抽签顺序号;第二轮由施工单位授权人按照第一轮抽取的顺序号抽取号码牌;第三轮项目村推荐一名代表抽取号码牌,此号码对应的施工单位为中选单位。
中选单位确定后公示3日,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举报人应承担举证责任,由打古镇调查核实后决定是否取消中选资格。
五、施工现场勘探
业主不组织参加竞选单位勘探现场,竞选单位自行勘探。
六、结果公告的发布媒介:
纳溪区打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普照村信息公开栏。
七、其他事项:
1、比选申请人报名达不到3家,作流标处理。
2、公开比选时请施工单位拟派任项目经理带上本人身份证和资格证原件按时参加,超过时间或本人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3、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指导施工,原则上不能调换。
4、中选单位分别按工程造价的5%向打古镇普照村村委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方可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并经镇主管部门等验收后退还。
5、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后3日内应签订书面合同。
6、工程竣工验收后,审计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全额支付。
7、联系人:普照村村委会
付成森 139*****638
卢 涛 177*****520
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比选申请函
(比选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工程名称)标段比选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比选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比选抽取时所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比选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同时承担另外的工程,否则自愿放弃抽取和中选机会。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比选人通过比选公告、工程图纸、发包价清单、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签订正式合同后,自愿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我方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自愿接受比选人没收比选保证金的处罚。
4、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比选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必须是比选申请函中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比选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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