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两可-长伍招标公告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两可-长伍招标公告
和县乌江镇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两可-长伍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 J-2019-121(MASGC-19LX1041) | |
项目名称 | 和县乌江镇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两可-长伍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皖交规划[2019]23号、和交[2019]62号 | |
发包人 | 和县乌江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 | |
建设规模 | 和县乌江镇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两可-长伍项目全长0.665公里,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4.5m,路基宽度5.5m,水泥混凝土路面;本工程为路面硬化项目,路面结构为20cmC35水泥混凝土面层+18cm级配碎石+4cm级配碎石调平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平面交叉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设施。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施工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控制价 | 本项目的控制价为*******.00元。 | |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 本项目下浮比例为18% 。 成交价为:835748.92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例下浮。 | |
比选单位 | 1、比选单位须是《2019-2020年度和县政府性投资零星工程(公路)施工企业库》的库内企业,且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比选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比选单位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级市(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比选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 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 |
报名方式 | 1、参加比选的单位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 8月20日(即报名截止时间),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料咨询电话:400-850-3300、****-*******。 2、报名不需缴纳费用。 |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1、比选时间:2019年8月2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和城新区海峰大厦东侧,和县公安局斜对面)。 3、比选单位需派代表带授权委托书到达比选现场。 | |
比选办法 | 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本项目比选单位报名名单及顺序号码至报名截止时间由系统平台自动推送至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具体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零星项目比选公告页)。 (2)至比选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比选单位顺序号,将所有网上确认参加投标的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3)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4)招标代理机构与成交人确认后,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人在比选结束后3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报县公管局备案。 | |
合同文本 | 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 |
特别提示1 | 1、参与比选企业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清除出库: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县公管局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对工程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成交企业有转包、违法分包、中途毁约、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5)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 |
特别提示2 | (1)报名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2)比选单位报名后,可以放弃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报名的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发包人将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 |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和县乌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七星路1号 联 系 人:苏洋 电话(传真):188*****425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曼曼 电话(传真):186*****317 |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 8月 16日
标签: 农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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