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QA19167)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众汽佳苑)招标公告
(编号:XQA19167)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众汽佳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众汽佳苑)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众汽佳苑。
规模及合同估算: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25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雨水管修复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已列入宁波杭州湾新区2018-2019年度小额市政公用工程(新区小额)施工总承包公选入围服务商名录,且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项目。(注:提供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份连续3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2.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安全员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C证)】、市政专业质量员1名、市政专业施工员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市政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8月23日(含)前,使用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交纳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300元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交纳,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将不能参加投标。
4.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启动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缴纳形式一:
投标保证缴纳方式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8月28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19167)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帐号:3506 7119 6249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投保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投保,且须在2019年8月28日(含)前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9月2日14时00分,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28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区间法。
7.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4投标人宁波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的(如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对宁波市系统等级进行调整时,以调整文件为准),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开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6 2016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有关记录。
7.7投标人须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要求办理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其保函信息办理登记地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任意一地(注册地在宁波行政区域内企业)或杭州湾新区(注册地在宁波行政区域外企业)。
7.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如有)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7.9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7.10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商业管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
联系人:卢经理 联 系 人:施工、陈工
电话:****-********电话:0574--******** ********
传真:/传真:057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联系电话:****-********
财务:张老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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