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招标公告
正宁县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甘肃省正宁县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购置已由甘肃省抗旱防汛指挥部、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旱汛指发[2011]6号文件批准,购置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正宁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法定代表人杨维春,购置资金已到位,具备设备购置招标条件,且于2011年3月30日进行了开标评标,由于一、二标段投标企业只有一家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按规定不具备开标条件,现对一、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抗旱应急运水车,打井设备、洗井设备
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正宁县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购置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抗旱应急运水车1辆。二标段:打井设备(1套)、洗井设备(1套)。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
4.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
4.1.2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相关产品生产或经营期限在三年以上)、税务登记证书的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
4.1.3 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1.4 具有省部级产品质检报告,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电器产品CCC认证;
4.1.5 具有省部级潜水泵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推广证书;
4.1.6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4.1.7 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体系认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原件。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投标人资格由正宁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初审,资质终审在开标会议现场由招标领导小组、项目法人、监督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及售标
5.1 2011年4月5日至4月6日,愿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企业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在正宁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名,并进行资质初审,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6日18:00,2011年4月7日8:30招标人组织通过资质初审的潜在投标人在正宁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7日18:00。
5.2 招标文件设备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资格初审应提供的资料
6.1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取费类别证书、机构代码证、质量体系认证、税务登记证等副本,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 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1日9:00时前,开标时间为2011年4月21日9:00。
7.2 开标地点为正宁县水务局会议室。
7.3 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上述日期、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8.踏勘现场和标前会
无。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正宁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 甘肃省正宁县县城东街6号
联 系 人:杨维春
电 话: 139*****595
传 真: ****-*******
监督单位: 庆阳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 冯 波
电 话 : ****-*******
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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