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楼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二、采购人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69号 ;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 四、采购项目名称: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楼物业服务;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办公大楼区域内保安服务、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工作; 六、采购预算金额:14.4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秋浦东路69号房管局大楼为市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合署办公区,物业服务区域中停车场约2000平方米为两家单位(房产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使用;一至四层均有两家单位办公室分布;大楼六楼会议室及各层卫生间、通道等公共区域为两家共同使用管理。鉴于物业服务上不动产登记中心使用的区域与房产局区域难以严格划分,且目前房产局与华宇物业公司间合同尚未到期,考虑到同一家物业公司进行服务的便利性与物业服务整体质量不受影响。情况特殊,无法招标寻求另一家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建议由华宇物业公司继续提供物业服务。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华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璞玉天城小区12号楼401—420; 十、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项目需提供,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不提供):该栋大楼牵涉到市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两个系统多个部门合署办公,有多个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停车场等设施共同使用,公共服务交叉重叠很多,无法剥离,且根据该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材料反映,市房管局聘用华宇物业未到期。鉴于服务提供情形特殊,建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按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十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孙浩、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苏权勇、池州市卫生监督处、副主任;苏美珍、东至第三中学、副高; 十二、公示期限: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注:必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同时抄送池州市财政局(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池阳路29号;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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