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公路管理局杨柳镇多宝村村道(G213至多宝寺公墓)道路改善工程项目需求论证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公路管理局杨柳镇多宝村村道(G213至多宝寺公墓)道路改善工程项目需求论证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乐山市五通桥区公路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公路管理局杨柳镇多宝村村道(G213至多宝寺公墓)道路改善工程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9年08月1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公路管理局。 二、代理机构名称:乐山清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元(大写:叁佰肆拾捌万零贰佰玖拾柒元整)。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 (三)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六)拟采用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七)项目实质性要求; (八)履约时间、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九)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9年08月19日至2019年08月21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联系单位:乐山市五通桥区公路管理局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文化路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9*****912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乐山市五通桥区公路管理局 2019年08月16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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