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米易县2018年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前进渠灌区)计量设施购买与安装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米易县2018年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前进渠灌区)计量设施购买与安装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米易县2018年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前进渠灌区)计量设施购买与安装公开招标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8-16 15:14 |
采购人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以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中标后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全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9-08-19 09:00到2019-08-23 17:00 |
标书售价(元) | 500 |
标书发售地点 |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仁和区华芝御景城8栋6-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09-11 09:30 |
开标时间 | 2019-09-11 09:30 |
投标地点 | 米易县政务中心二楼 |
开标地点 | 米易县政务中心二楼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米易县水务局,136*****470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1栋2单元19层1905号,186*****9980812—*******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李先生,186*****9980812—******* |
预算金额(元) | ******* |
招标文件 | <附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气体与液体计量仪表 |
行业划分 | C4024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述1、根据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和现场调查勘测成果,米易县2018年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前进渠灌区)计量设施购买与安装项目(第二次)主要内容:新建安装放水管道及计量设施95处,新建德昌米易交界处前进渠桅杆堡渠道计量设施1套。二、联合体投标1、本次项目为计量设施购买与安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联合体投标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第一条6点资格条件规定。 三、项目内容1、建设规模:新建安装放水管道及计量设施95处,新建德昌米易交界处前进渠渠道计量设施1套。2、招标范围:详见清单及图纸。3、质量标准:合格四、技术(服务)及需求详见技术要求五、售后服务要求1、货物质保期为甲方收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货物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72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任何费用,如乙方无故不响应,或不进行维修、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货物经乙方次调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退货要求后三十日内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原因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调换,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3、若货物本身的质保期长于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则乙方应当按照货物较长的质保期限进行质保服务。 4、放水口计量监测系统在质保期内的由乙方全权负责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功能正常使用,数据采集准确及时。六、交货(完成)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历天。2、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五十日历天3、交货地点:工程建设点。七、服务期(服务类项目填写)、付款方式、验收标准:1、服务期为1年;2、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乙方计量设施采购全部到场时,支付合同总价40%的进度款;计量设施全部安装完成,系统平台建立,经业主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50%的款项,余下的合同总价10%留作质量保证金。1年项目质保期到期无质量问题后予以拨付质量保证金。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无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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