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通用物资电商采购项目报名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通用物资电商采购项目报名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通用物资电商采购项目 报名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就 通用物资电商采购项目 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招募,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报名。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进行报名。报名应包含货物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安装过程中相关结构的改造、检验、包装、运输、保险、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服务、人员培训、附加服务、所有税费等。

1.通用物资电商采购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耗材、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后勤用品、生活用品、通用工器具、救援抢险物资等

2.参与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其他组织(不含分支机构)。

(2)供应商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金为外币,则按照注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的应答人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

(4)自2018年1月1日至本次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应具有至少2个大型企业的电商化采购服务案例,案例执行周期不低于6个月;大型企业指“央企(国资委央企名录)集团总部或其下属省级及以上单位”、“省级及以上政府机关”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及发票)

(5)投价人需具有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明(提供有效的ICP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投价人单位公章)

(6)供应商应具有面向社会(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公开的自有电子商城,并应具备商品目录及价格查询、下订单、结算和支付等功能,可实现网上交易。(须提供自有电子商城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具有配送到全国的仓储物流及配送服务能力。长春市内自有配送车辆不少于20台须(须提供车辆行驶证)。长春市内自有仓储面积不小于3万平米。(须提供房产证明)

(8)须具有完善的物流体系,商品从下单到送达,同城配送时间不超过48小时,省内不超过96小时。

(9)供应商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1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价申请人及其负责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11)如果投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价。(须提供企业关联情况说明)

3.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公告时间:见项目详情;

报名时间:见项目详情;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报名人须到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上传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正本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以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最新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等。(加盖公章);

(5)提交满足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澄清:各供应商如有澄清,请在公告规定澄清时间范围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报名人需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网上报价。

5.本次报名采用 综合评分 办法确定最终候选人,评分规则及内容详见附件

6.本项目报名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名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名。

7.本公告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有关此次报名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9.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10.潜在报名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书面提出。

(1)异议受理部门: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流采购总部;

异议受理电话:(0431)********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天工路轻轨4号线车辆段311室

(2)投诉受理部门: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室;

投诉受理电话:(0431)********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庆路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831室

业主联系方式

业主: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天工路轻轨4号线车辆段311室

电话:********

邮编:130000

联 系人:王女士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采购清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商 物资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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