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机关统建房和集资房三期(兵团航空企业管理局)室外热力一次管网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师市机关统建房和集资房三期(兵团航空企业管理局)室外热力一次管网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师市机关统建房和集资房三期(兵团航空企业管理局)室外热力一次管网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师市机关统建房和集资房三期(兵团航空企业管理局)室外热力一次管网材料采购已由兵团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石高管(投资)备[2017]00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聚氨酯预制保温管及聚氨酯预制保温弯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师市机关统建房和集资房三期(兵团航空企业管理局)室外热力一次管网材料采购
2.2 供货地址:石河子高新区
2.4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2.5 交货期:中标之日起30日内。
2.6 本公告招标共分 1 个标段。
2.6.1 本次招标的范围:
师市机关统建房和集资房三期(兵团航空企业管理局)室外热力一次管网材料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调试、验收、维护、保修等相关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2.6.2 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月16日至2019年8月 21日18时止,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检验报告、法定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证明文件原件(另需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9年8 月16日至2019年 8 月21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持介绍信发售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
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52小区
联系人:白晓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联系人:朱海英、段媛 、王平
电 话:137*****689、176*****501、130*****559
邮 编:8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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